去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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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巴姓男子(20岁)随团前往澳洲雪梨观光,却在桃机出境安检时遭安检人员查出托运行李中夹藏重达4公斤的二级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巴男遭逮后坦承犯案并向警方表示,因目前待业没有收入,上月底在夜店认识一名男子愿以每公斤4万元代价请他私运毒品,夹带4公斤毒品就能赚16万,由于利润惊人便一口答应,不料还没出国就被查获。警讯后,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移送桃检侦办。海关人员表示,上个月28日晚上10许,巴姓男子原定搭乘华航CI-59班机前往澳洲雪梨,为掩人耳目还参加旅行团,巴男先将毒品藏在纸箱内,并以牛仔裤缠绕纸箱后才放进行李中,试
图影响安检人员查验,但仍遭查获。巴男夹带的甲基安非他命属第二级毒品,成瘾性极高,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依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条第2项规定,制造、运输、贩卖第二级毒品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1千万元以下罚金;未遂犯罚之。(突发中心黄仲明/桃园机场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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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贩运制造毒品罪)
制造、运输、贩卖第二级毒品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第17条(减轻其刑)
犯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或第十一条之罪,供出毒品来源,因而查获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减轻或免除其刑。 犯第四条至第八条之罪于侦查及审判中均自白者,减轻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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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愤填膺的乡民们
快点连署公投
先废掉第17条
(反正我国司法健全,犯人不自白也没差)
接着再进一步修改法案让
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唯一死刑
打给供贺恩贺啊~
照我观察这个版的版风
管你是黑道胁迫还是生活困顿
都是自己不争气活该不是吗,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