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外劳续聘制挡人财路 劳团:仲介巧立名目

楼主: NyanCat (NyanCat)   2017-01-03 01:02:56
外劳续聘制挡人财路 劳团:仲介巧立名目另收费
[记者吴柏纬/台北报导]
就业服务法第52条去年11月5日生效后,外籍劳工不需要在3年的聘雇期满后重新入境,劳
动部并同时推动外劳续聘制度,让雇主可以直接和聘雇期满的劳工续约,目前已核准超过
1万1000件续聘申请。但最近却传出,部分仲介业者钻修法漏洞, 向没有被原雇主续聘却
又想留在台湾工作的劳工,收取高额“转介服务费”,等于变相收取仲介费。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 (TIWA)专员陈容柔指出,就业服务法52条修法通过后,外劳不用每3
年出境,并重新缴纳高额的仲介费;有人力需求的雇主也可透过续聘的方式,减少转换劳
工时的空窗期。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陈容柔表示,近期有些仲介找上没有被原雇主续聘却又想留在
台湾工作的外劳,以协助转介雇主为由,收取高额的“转介服务费”,据了解这笔“服务
费”多落在1万至5万元不等,但也有仲介喊出高于这个数字的费用。
事实上,这一类的“暗盘”一直存在。TIWA的研究员陈素香说,过去外劳若要更换雇主,
仲介会收取一笔1至2万不等的“转工费”。新法通过后,则创造出续聘与转聘的服务手续
费,填补收不到仲介费的缺口。但因“服务费”仍比给付给母国仲介的仲介费低,不少外
劳为了能留在台湾工作只好乖乖支付。
对于劳团的指控,中华民国人力仲介协会理事长张光宇表示,完全是“误会”,仲介都是
依据法令的收费标准收费,绝无巧令名目去收其他费用。桃园市就业服务商业同业公会理
事长黄杲杰则说明,仲介业者遵循政府政策,协助移工寻找新雇主,过程中一定会产生不
少成本,这些费用仲介业者无力负担,但有不少外劳愿意承担,只希望赶快找到适合的工
作。
劳动部跨国劳动力管理组组长薛鉴忠表示,仲介不论协助续聘或转聘,只能依在台年资向
劳工收取每月1500元至1800元不等的服务费,若巧立名目超收费用就属违法。照现行规定
,将依个案情形,罚超收费用的十倍至廿倍,并且勒令停业3个月。
劳工若想留在台湾工作,必须在雇期届满前2至4个月,由雇主向劳动部申请。薛鉴忠表示
,续聘手续并不复杂,只要准备 招募许可与 申请表即可 申请。截至去年年底,已有1万
1000千多件申请通过。不过薛鉴忠提醒,若劳工已表达想要续留台湾工作的意愿,但是雇
主却未协助办理续聘、转聘手续,造成劳工期满必须离境,将会视情况并依规定处罚,例
如罚锾或取消雇主的用人员额。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35378 自由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7-01-03 01:05:00
2017了劳动部派遣归零没?DPP开临时会审总预算当做没看见吗?装傻,撑不到2018……
作者: DPP48 (DPP48)   2017-01-03 01:07:00
一切都是误会
作者: hoopps (none)   2017-01-03 01:07:00
惯老板够多了,现在还要加惯仲介怎么吃最肥都是这种米虫
作者: drigo   2017-01-03 01:09:00
看到那些劳贼就好笑, 喊修法成功了, 但底下还是有办法玩,板上乡民就想得到什么剥削, 劳贼就想不到?
作者: taurus1981 (麻烦死了)   2017-01-03 01:11:00
嘿啦成本无法承担收一收回老家卖鸭蛋好了
作者: drigo   2017-01-03 01:11:00
人力仲介还会挨家挨户找工厂推销外劳, 进一个外劳人头业绩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01-03 01:11:00
妈的人家一个月领两三万你台面上每个月抽一千八还不贵?
作者: awdxabc295 (中正汪东城)   2017-01-03 01:17:00
我听说的是抽三成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肠)   2017-01-03 01:26:00
三成之前带的越南外劳讲的…不过都逃跑光了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7-01-03 01:35:00
没续聘要回国等有工作再来要付的钱比转介费还多最后一段是怎样?老板不续聘也不行?还要开罚?对台湾劳工有没有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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