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一例一休冲击不小 便利超商恐周休二日

楼主: ceiba5566 (Ceiba56)   2017-01-02 16:39:54
※ 引述《VVVV5555 (东兴乌鸦-耀扬哥)》之铭言:
: 记者要是不去看一下脑科
: 拜托就去把路上野狗的屎塞满嘴自己的嘴
: 不要说话比较好
: 器官捐赠捐一捐
: 反正留在你们身上也没用
: 加班费增加 我增你娘
: 以前假日加班 每个小时两倍计算
: 现在假日剩下 1.33 1.66
: 增你妈脑子破洞 已经不指望你们算术了
: 现在是连比大小都不会?
: 快去应征清洁工吧你们
: 那种看到卫生纸捡起来 看到垃圾扫走的工作比较适合你们
http://labweb.mol.gov.tw/
网址在这边,你用键盘也能敲出你的加班费
别笑死人了,现在例假日(七天一次)还是两倍,根本没动
增加的是休息日也要多付加班费,而且付的倍数还提高了
光是周六加班四小时,以月薪30000块计就差了快3倍
而且例假日原则上不能上班,除非有天灾事变,还得24小时内报主管机关核备
只要是在例假日上班,无论新旧法都是给到两倍,要造谣也造的高明点
还是你根本搞不懂休息日跟例假日差在哪?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1-02 16:42:00
只能当便利商店店员的 别指望他会懂假日的分别R
作者: mayjan   2017-01-02 16:42:00
加盟主算是大善人 造福社会
作者: XYZ669538 (xyz)   2017-01-02 16:43:00
哇…东兴耀扬 你也敢嘴他......有种 你厉害!!
作者: traipse (ar)   2017-01-02 16:43:00
支持二例的时力涨价后都不吭声啦 只有9.26和假清高还在吵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6:44:00
我在讨论加班费怎没看到你?那个试算系统根本有问题,实务上根本没人-1来算。当时讨论的结果是,因为有一派人马认为周六休息也要付钱,所以上班会从1.33变0.33。但是却没人说得出来哪边是这样搞。日薪1000的,给580加班一天?根本笑死人的系统,同样叙述却算出不同结果..
作者: terrymoon (说好的幸福呢)   2017-01-02 16:45:00
这不是政府网站的计算网页 问题在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6:46:00
问题在一样的叙述方式,你平常日拉四小时是750,你周六拉4小时变250。明明法规都同一条,结果算出来根本不一样。当时讨论结果就上面提的,有一派说要把休息费扣掉。但是根本没人相信有这样的老板。实务上也找不到。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2 16:48:00
也有公司是休息日给原价的 那新法强制增加 仍有利劳工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6:49:00
try大,你要不要先搞清楚, "休息日 不是 周六"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2 16:49:00
因为旧法实际上没所谓休息日超过40hr也是只给原价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6:50:00
政府系统默认休息日就是周六。另外旧法没有休息日,所以照法规超过40hr给的是1.33,给原价的..国家不同吧?
作者: zxcvbmss (ZXC)   2017-01-02 16:50:00
一楼超商店员怎样 看不起喔 麻烦别来啊 高贵喔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2 16:51:00
旧法不是超过40hr给1.33喔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6:51:00
周工作超过40小时者,应依法给付加班费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2 16:53:00
旧法超过 40hr在休息日上班给原价也是高于劳基法的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6:53:00
try大, 看你的推文可以合理怀疑你是来乱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6:54:00
那请你解释,明明一样叙述,为什么不同时间加班费不同?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2 16:54:00
新法则是在休息日上班一定要给1.33 1.66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6:55:00
现在很多 人资 与 会计师 网页,都乱七八糟造谣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6:55:00
完全没有法条说到要扣薪。我发文是有人提出一个不合理的点,那个点就算讲出来,也是没人肯接受。但是不是法条一样的叙述24.1 24.2,旧法上周一到周五是1.33 1.66。一样的叙述24.1 24.2,旧法上周一到周六是0.33 0.66。一样的叙述24.1 24.2,旧法上 到周六是0.33 0.66。你懂可以讲呀,月薪那个根本没人可以接受,因为实务上那算出来不满一日日新,谁肯加班?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2 16:57:00
不管怎样 之前休息日给原价的现在都要给加班费了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6:58:00
try大,你要不要再看旧法确定一下?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6:58:00
没,之前说原价都转责任制了。新闻是这样报导。看过啦,我都专门发文讨论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1-02 16:58:00
对于仍会高于新法的则没差
作者: gekkojam   2017-01-02 16:59:00
媒体继续负面陈述给加班费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00:00
与其说看不懂,倒不如说一堆人在硬凹。我不就说了,叙述一样,算法本来就该一样。
作者: gekkojam   2017-01-02 17:00:00
是想把台湾人想法洗成 拿加班费不应该 是不对ㄉ??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7:00:00
try大,要我贴出旧法当证据,还是你要再仔细看看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01:00
你等等加班4小时(半天500),我给你多50%,领到750(周一)你等等加班4小时(半天500),我给你多50%,领到250(周六)这矛盾的点,没人肯解释。就只是一直讲那天有给薪,但是看就知道有问题,所以实务上都自动+1
作者: r431603816hm   2017-01-02 17:02:00
活该,爽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04:00
不管下班加班、还是周六加班,正常公司算法都会自动补1哪怕24.1是写加给1/3,普通还是给1.33,而非法棍讲的0.33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7:04:00
try大,看你的推文,你应该是一个 人资 或 会计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05:00
我只是正常公司的员工,公司给的就是1.33,原本还22天给1.33,后来公司改30天计算,一样是额外多给1.33。问过其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7:05:00
try大,你有真正理解过你实务上使用的公式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06:00
他公司(别公司跑来问我修法影响),一样都是给1.33。听到给你300出来加班?每个都靠北谁干呀?不管额外还是总额,普通正常的公司都是给1.33。我知道有些老板为了专法律漏洞给过0.33的,不过那根本非常态。不然你们之前工作,老板到底给0.33还是1.33?还是没加过班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7:09:00
try大,看你叙述,应该没有看过劳基法,只说嘴不是看过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09:00
还有,那其实不是额外或总额的问题。讨论结果是,因为上30天班,所以有老板说出来工作,等于原本给你休假的日薪取消,改成加班的加班费,当时结论是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7:10:00
try大,你有理解你实务的公式与劳基法的关系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10:00
这样。变成500-500+125x1.33x2+125x1.66x2。所以并不是总额的问题。但是!公式上就只有一句话,同样那句话,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7:11:00
try大,不要等被贴出哪些人资与会计网页在造谣带风向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11:00
平常日就是125x1.33x2 周六就是125x0.33x2一样的叙述,不一样的结果。明明旧劳基法没规定周六算法而是用超过周40工时,这点和每日超过8小时一样。但是后面加给三分之一,却变成两种不同的算法。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1-02 17:13:00
让所有的矛头都转到人资与会计上,结果只有老板爽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13:00
如雇主有使劳工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者,或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者,应依法给付加班费,其标准为:这句话意思是,上班日9~10小时和周一到周五上满40小时,周六上0~2小时皆为加班(1) 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3分之1以上。这句话意思是,平常日总额多0.33。这两句话叙述没问题结果却不一样周一加班9~10小时,加班费=125x(1+0.33)x2周六加班1~02小时,加班费=125x(0+0.33)x2叙述上根本没问题。有问题的不是法律、不是公式。而是有一派人马认为,周六0~8小时的放假是有上班的。
作者: colinfeng   2017-01-02 17:18:00
一个加班费 多种解读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18:00
所以你在上班(休息)时间加班,我就去扣你上班(休息)钱,所以0~2小时那边就把上班费1减掉。但是法律上没这样规定完完全全是老板自己定义,最惨的是这闹过法院,法院判老板赢。不过后来有新案例判老板输。而赢的被当成宣传用文所以懂了吧?不是法的问题,是人的问题..人去解读休息时间的费用被扣掉,才会造成周末上一天比平常还少一半。但实务上正常公司没人这么干。
作者: MadMagician ( )   2017-01-02 17:21:00
不是1+1.33吗你少了一个"再加给"差很多好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22:00
我就说啦,旧法平常日也少,但是算出来和新法一样。至于1+1.33..别傻了。那是2.33,你用试算系统算,根本和修法前正常一样,加班费是给750。如果2.33 2.66,算完加班费是1250。不是750。反正法的讲法很简单,叙述就24.1那条,一样的叙述,但是导出结果不一样。周六我也查过了,没有另外叙述,用的是40工时的延长,也没哪条文写周六休息=上班
作者: M013 (13)   2017-01-02 17:29:00
吱吱高潮☺
作者: gekkojam   2017-01-02 17:30:00
不敢回文 推的落落长怕被人打脸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02 17:31:00
对了,还一派认为,都写"周休二日"了,所以周六是资方和劳方协议的例假日,周六不只要给加班费(1倍),还要给补休该律师建议大家告看看就是了。不过由于太劳了..被忽略。所以周六到底是下班、上班、还是例假,三种讲法都有。不就有人说周六是上班,周六上班不觉得是道听涂说?为什么周六例假道听涂说,周六上班就合理正常?法条上对周六的定义就是40工时的延长,上五天班,第六天就是延长工时,第六日0~2和第1~5日8~10一样,没有额外的其他叙述在这前提下,第1~5天是1.33 1.66,第6天是0.33 0.66。明明都是一样叙述,结果却不一样。所以有问题的不是法、不是公式,而是不知道哪派人马道听涂说讲周六有上班。你觉的法写得很清楚,就该认知旧法没有周六上班的叙述。我是觉得你可以去找一些劳基法的问题,就算变形工时也是都是用1.33 1.66,或者4小时1.5倍来算,几乎没有人在提要扣1的,在政府讲这件事之前,没什么人知道讲法有问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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