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唐雅陵圣保罗28日专电)瑞士法务部估计,巴西石油公
司贪渎案主要涉案建商Odebrecht每支付100万元(可以是美元、瑞士
法郎或巴西币)的贿款,至少获利400万元。
这项比例由建设公司与瑞士签署的从宽处理协定文件确定,内容未指
出特定货币,只是作为贪腐收益的参考。
瑞士检察官在从宽处理协定文件中指出,支付贿款的交易“获利高”
,且具备“高度职业水准”,分阶段进行,以伪装受益人和资金来源
,牵涉到多达10个国家的广大银行帐户和交易网络。
瑞士法务部指出,Odebrecht不仅未能阻止政客贪污,反而透过公司
的秘密组织“贿络部门”有系统性的操作贪腐机制,支付政客贿款。
本月21日,Odebrecht和旗下石化公司Braskem与瑞士、美国和巴西签
署从宽处理协定,配合3国当局调查,以摆脱官司。
建设公司在瑞士支付的大部分贿款,都在欧洲国家银行间转移和活动。
美国的部分贿款则透过当地银行和建设公司在美国进行的项目处理。
该国政府也怀疑当地公民或企业与Odebrecht达成协议犯下罪行。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612290019-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