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她写“第一次给了…” 妈影印女儿日记仍告不成
3.完整新闻内文:
13岁少女的日记写着初尝禁果的滋味,母亲发现提告,女儿却把日记烧了,又证辞反复,
男方无罪。
今日出版的《自由时报》报导,13岁国中少女2年前与脸书结识的杨姓男网友至台北市西
门町宾馆发生性关系,其母亲翻看女儿日记,发现她写了“我的第一次给了杨XX”,影印
其中6页怒带女儿报警,控告杨男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
少女把日记烧了,拒绝警方生理采证,历次证词翻来覆去,连杨男手臂是否有大片刺青也
说不记得,杨男也否认到底;台北地院只好判杨男无罪。(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102/1026022
5.备注:
1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