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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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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NGO新法 台陆委会吁民间团体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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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指出,大陆境外NGO境内活动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新
法中强化大陆公安机关的管理权限,台湾民间团体及个人在大陆举办活动,应注意相关的
规定,并注意人身安全。(中央社档案照片)
【大纪元2016年12月30日讯】针对中国大陆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
动管理法”,中华民国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新法中强化大陆公安机关的
管理权限,台湾民间团体及个人在大陆举办活动,应注意相关的规定,并注意人身安全。
台湾陆委会12月29日举行例行记者会,邱垂正说,大陆境外NGO境内管理办法制订时,就
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由于新法采取诸多不明确的法律概念,强化大陆公安机关的监督
及管理权限,增加许多限制及法律责任,并赋予公安机关可根据情况拘留违反规定的人员
的权限。
邱垂正说,新法实施后,将增加相关团体及人员赴陆的风险,台湾民间团体、基金会长期
与中国大陆民间保持友好关系,也可能受到影响。他提醒国人注意相关规范及人身安全。
他表示,一旦遇有情况发生,可向陆委会及有关机关反映,以寻求必要的协助。
邱垂正表示,两岸民间团体相互往来,有助两岸交流及合作,呼吁对岸应落实人权保障,
确保相关人员在大陆的言论及人身自由权利,期盼两岸民间组织能分享多元价值,推动两
岸民间互动朝正向发展。
自从2015年以来,中共当局已经监禁、拘禁或审讯了几十名人权律师,指控他们勾结外国
民间团体,散播民主,破坏共产党。
中国大陆“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办法”将上路,要求境外NGO向公安部登
记,被视为北京当局约束外国对大陆民间影响力的举措。西方外交官和非营利组织的工作
人员说,他们担忧法律服务团体在新法律之下将被取缔。美国等政府批评新法律旨在遏制
公民社会。#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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