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看守台湾协会 废清法修法通过 迟来环境大

楼主: theray (good for nothing)   2016-12-30 22:39:32
FB卦点说明:
文内没有指明钢铁业者,
但是林淑芬的FB有提到中钢的转炉石。
前几天还没三读通过的时候,林淑芬脸书有在谈这件事,
有人留言说 http://imgur.com/a/TyjIj
FB连结:https://www.facebook.com/twwatch/posts/1632865330060807
FB内容:
【废清法修法通过 迟来环境大礼】
废弃物明确定义 执法效力提升 终结假产品真废弃乱象 避免不必要垃圾危机
近年来假产品真废弃事件频传,俨然是我国环境与食安的严重危机:
农田、鱼塭被回填了没人要的转炉石、电弧炉碴、焚化炉底碴,
甚至这些废弃物还被用来掩护危害更大的污泥等各种事业废弃物;
当这些违法事件被举发时,污染行为人竟然还可强词夺理地说这是产品,不是废弃物,
不能用废弃物非法弃置来处分这违法行为;而环保主管机关有时竟也持同样见解,
无视“任何东西只要被抛弃、甚至持有人有抛弃之意图,就是废弃物”的常理。
加上法官不亲临现场、缺乏对土地的同理心,以环保署函释为依归致轻判甚至判无罪。
这种让污染行为人被抓时还能大剌剌地反驳指控、让主管机关可以推诿卸责、无所作为
的原因,就是废清法没有明确定义何谓废弃物,致环保署胡乱函释所导致之后果。
有鉴于此,民间团体长期呼吁修正废清法,给予废弃物明确定义,
并透过立委林淑芬提出修法草案,好不容易于今年六月完成一读,却因为钢铁业者
怕其“已失去市场价值”的产品被认定为废弃物,而向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表达异议,
将此草案拉下进行朝野协商。
这次修法版本,除了给予废弃物明确定义外,也要求事业要为其废弃物的委托清理,
无条件负连带责任,以避免环保主管机关因为财务困窘,而无法代行清理找不到
污染行为人负责的非法弃置之废弃物,如此也可促使废弃物之产源,
慎选委托清理之对象。同时,大幅提高罚则,遏止非法弃置或再利用的行为;
并授权环保署调度垃圾焚化炉余裕量,以有效运用营运中焚化厂,落实生活垃圾焚化
处理顺序优于一般事业废弃物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垃圾危机。
这是近年来废清法罕见的重要修正,可大幅加强执法效力,确保环境与食品安全,
朝野都应该支持。
在朝野协商过程中,代表业者的经济部一直要把判定是否为废弃物的准则之一的
“不具市场价值”或“已失去市场价值”,改为“不具循环经济上利用价值”
或“已失循环经济上利用价值”。如果依此改法,所有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如废纸、
废宝特瓶、废炉碴,都不是废弃物,有这种道理吗?即使欧盟废弃物指令中,
对于一废弃物能不能改判为产品,也是要看它是否有市场需求存在;没有市场需求存在,
即使有效用,也是要以废弃物来管理。代表民间团体的林淑芬委员一直强调,
只要中钢等业者不要做违反乱纪之事,根本不用担心修法版本中将产品改判为
废弃物的第二之一条;即使产品被改认定为废弃物,仍可依法再利用,
且政府可以依资源回收再利用法,协助其打开市场;
而有些产品或再利用产品之所以失去市场,主要在于其品质,
比如今年被发现乱倒在台南安南区鱼塭的焚化炉底渣。业者应该想办法提高其产品品质,
做出有人需要的产品,而非卯足了劲,要来松绑相关法规,为违法乱纪者开后门。
最后朝野协商版本仍然保留了一读版本条文精神,
只是在业者提出合理疑义之处做了文字调整,比如第三十条的连带责任,
给予努力尽到应注意义务的业者,免除环境改善的连带责任,
但其仍需为其废弃物负起妥善清理的连带责任。另外,对于第二条之一,也酌修文字,
解除业者惧怕执法机关不当执法的疑虑,
包括指定由中央主管机关来通案认定产品是否“已失市场经济价值,
且有弃置或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之虞者”;
至于针对“违法贮存或利用”的产品及“未依本法规定使用”
的再利用产品是否改判为废弃物的原则,
则统一视该等行为是否“有弃置或污染环境之虞”。
此朝野协商版本于28日通过后,并没有顺利获得所有党团的签署,
钢铁业者的影子仍透过相关决策者企图阻挠。所幸经过林淑芬委员办公室锲而不舍
的努力、民间团体动员民众协助打电话给相关党团召委,终于获得所有党团签字,
并于立院于2016年最后一天的院会(12月30日),完成三读通过。
感谢所有参与并协助推动此次修法的委员,尤其是林淑芬、苏治芬以及刘建国委员,
为我国环境的保护,带来迟来的大礼。希望该法生效后,
我们不会再为可恶的假产品真废弃事件伤透脑筋,那些被非法弃置的废弃物,
也能够被尽速清到他们该去的地方。至于因为事业废弃物排挤效应而发生的垃圾危机,
也能在环保署强力调度下,不再发生。
最后,祝我们的大地母亲,新年快乐!
作者: mizuhara (隐者之紫)   2016-12-30 22:51:00
某曾姓记者表示: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6-12-30 22:53:00
循环经济整个在台湾被污名化科科 国外都还在研究而已 台湾就想要buzzword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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