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满炼乳没加在挫冰上 莾男向冰店丢土制

楼主: lpllpllpl (三个LPL)   2016-12-30 18:46:45
※ 引述《Worderking ()》之铭言:
: 苹果
: 不满炼乳没加在挫冰上 莾男向冰店丢土制炸弹
: 桃园一名33岁陈姓男子,今年6月11日晚间9时许,到冰店外带一碗50元的剉冰,陈姓老板把
: 炼乳加在中间,再覆蓋一层冰后加黑糖水,以免客人在打开盒盖时炼乳会沾在盒盖上,但陈
: 男要求老板把剉冰挖起来,再把炼乳淋在上面,当时因为店里客人很多,老板拒绝,并称:
: “下次要早点说才行,这次不行 !”陈男不爽地说:“你唸我的时间就可以弄好!”
: 由于老板还在忙没理他,陈男幸幸然地把剉冰带回家吃完后,还是无法消火,当晚10时许竟
: 做了一颗土制炸弹,趁冰店休息店门半掩时,引燃炸弹丢进店内,造成冰店天花板及灯管遭
: 炸裂,幸未伤到人。
: 桃园地院审理时,陈男供称当天实在很生气,才会把事先做好,准备带女儿去放的烟花往店
: 家门口丢掷,没有伤人犯意;而法官也审酌其所扔掷之地点为该店内靠近门口处,并非蓄意
: 往店内梁柱等主建筑物处丢掷。
: 法官认为,该爆裂物爆炸后并未因起火燃烧烧毁店内物品,仅燻黑店内之天花板、日光灯与
: 花盆,且该引信之火花亦未及10秒即熄灭,尚难认有杀人、纵火之犯行,乃依《枪砲弹药刀
: 械管制条例》未经许可制造爆裂物,处有期徒刑15年。(突发中心张沛森/桃园报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230/1024350/
刚特别去查一下
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第 7 条
未经许可,制造、贩卖或运输火砲、肩射武器、机关枪、冲锋枪、卡柄枪
、自动步枪、普通步枪、马枪、手枪或各类砲弹、炸弹、爆裂物者,处无
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 271 条 (普通杀人罪)
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法官这样有算法下留情吗?...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6-12-30 18:48:00
应该还有加公共危险罪之类的没写出来?
作者: Korekara (これから)   2016-12-30 18:49:00
怎么七月也有类似的新闻的印象
作者: jrshiun (jrshiun)   2016-12-30 18:50:00
忍不住 就15年 女儿的成长 bye
作者: wonder007 ( )   2016-12-30 18:51:00
重刑犯们在讨论大家怎么进来的时候他怎么启齿
作者: brad84622 (brad84622)   2016-12-30 18:54:00
狂新闻不是播过了 炼乳加中间
作者: chpohoa   2016-12-30 18:54:00
讨论发现重刑犯都不是杀人犯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6-12-30 18:55:00
制造炸弹本身就是件很可怕的事好吗
作者: Szss (Not yet)   2016-12-30 19:04:00
这官司要打放烟火只是去放烟火无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作者: linqqq007 (linqqq)   2016-12-30 19:23:00
没伤到人处15年?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16-12-30 19:26:00
大概是因为炸弹这个东西太危险了吧一伤到人很可能是一大票 所以就算未遂还是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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