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统派会跟我说 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没有在旧金山条约签字
所以中国不会被旧金山条约的效力约束,只需要聚焦在波兹坦公告所言
重申《开罗宣言》中的诸内容必须得以实施,台湾及澎湖群岛,应该归还给中华民国
如此就顺理成章拥有台澎主权,不知道要怎么回他才好
我是有找到他依据的法律,俗称国际条约法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里面有规定一个国际条约只对签属国有约束力,而中国(ROC&PRC)都没有签署旧金山条约
感觉似乎没有悬念旧金山条约应该对中国无约束力? 不过我又注意到一点:
维也纳公约于1969年5月22日通过,1969年5月23日开放供签署,而在1980年1月27日生效
但是维也纳公约第四条写着:NON-RETROACTIVITY OF THE PRESENT CONVENTION
也就是不溯及既往,代表这个条约只对1980年之后的国际条约有效
而我们来看看旧金山条约的历史背景:
1951年9月8日,包括日本在内的49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签订这份和约
并于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
也就是说其实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无法约束旧金山条约
最后的问题就是:在维也纳公约之前,身为当事国却没签署的条约到底有没有约束力?
旧金山条约到底能不能阻止中国获得台澎主权?如果有人能知道就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