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xxlsen (QQsen)
2016-12-30 12:46:52因应一例一休和周工时40小时
朋友的公司要改变薪资结构
把原本的底薪 ex:40k
变成内含2小时加班费
但是底薪不变... ex:还是40k
也就是假设6点下班 变成要8点才能领加班费...
不过公司说一样6点就可以下班,所以工时一样
但要加班时也不能拒绝公司叫你加班到8点...因为薪水内含加班费
变相延长工时
但是所得税可以减少大约一半
因为每个月有44小时的免税加班费
这样合法吗...
有没有劳基法怎么改老板都没差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