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ttgirl77 (惡é”城~蒼月的åå—架~)
2016-12-29 08:43:40事件顺序:
1. 盖焚化炉
2. 因在净水厂旁 环评未过无法启用
3. 中央协调云林垃圾北送 (几万吨是用车载吗?超臭)
4. 议员抗议柯市府怎收云林垃圾
5. 不知北市收下 还是退回?
问题在于:
1. 云林环评委员组成来自县府环保局
2. 司法为事后审判 撤销环评 因而无法使用
3. 这一切是程序问题 照理说要每关审 可是却直接跑结果让司法回审 然后未过
4. 云林县环保局 中央环保署都没有人负责吗?
5. 为什么司法不能在初审介入? 云林议会在兴建选址前没发现问题吗?
6. 这样讲起来跟苗栗议会一样 云林议会也失能了 讲起来仍应由选出议员的民众负责面对垃圾吧
7. 第四权媒体 没有在事前彰显问题让议员知道吗?
结论:
1. 议员有监督县府功能 不要乱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