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小7“买错”电池不给退 爆奶小模呛

楼主: hedonic (黑东尼史塔客)   2016-12-28 16:55:39
※ 引述《KENDO777 (KENDO777)》之铭言:
: 超商一般都可以退货吧
: 退过好几次了
给你退是方便,不要当随便。
一般买错键意用换货的,带原始发票比较好做业,店员也是人,店家也是合气生财。
比较争议的是邮购网购,七天内无条件退货是天条
但,消费者有义务回复原状( 包括原始纸箱、包材等),业者的拆封不退条款基本上
无效,不过拆坏业者有权利要求折价。
这个部分个案处理,几乎都要去市府消保官协调,钱少双方搞定免争议
例如468最近吵网购买扫地机使用不退,其实这是错的。不过486可以主张减损金额
不服只好去找消保官协调......
资料详洽: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室 李大鹏消保官
电话:北巿境内1999或29603456-4253
联络单位: 消费者保护官室
联络电话: 本巿境内1999或29603456-4253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作者: FuYen (赴宴)   2016-12-28 16:57:00
他就是要换啊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12-28 17:10:00
鉴赏不等于试用 不能操作物品的 只能开封检视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12-28 17:19:00
实体店面本来就能不给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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