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姚所说的会议室事件应该是指这个吧
https://goo.gl/NL9fhC
法规类号: 北市01-06-2009
名 称: 台北市市政大楼会议室使用注意事项
异动时间: 中华民国104年4月13日台北市政府秘书处(104)北市秘公字
第10430241600号函修正发布第一点至第十点,并自104年5月1日起实施
一、台北市市政大楼公共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管中心)为管理市政大楼会议室使用
秩序,特订定本注意事项。
二、市政大楼会议室开放统一调度计有三十九间(如附表),以提供本府各机关(以下简
称各机关)申请召开会议、研讨会或讲习使用。
三、各机关申请使用会议室,应利用本府电子公务处理系统场地管理进行登录借用,经系
统核准后始能使用。各机关由机关帐号管理者开启各业务承办人帐号权限,
俾利线上登录作业。
四、会议室开放90天内之档期,供各机关登录借用,并采先登记先使用之原则办理。
五、会议室每周保留一天档期,优先提供会议室管理机关召开局(处)务会议、主管会报
等例行性会议登录使用,各机关如有迫切会议需求时,经与会议室管理机关协商同意后
,始可登录借用。
六、编号0204会议室、0205会议室、0803会议室,如因防台、防汛需求及因灾害应变急难
救助需求,将暂停会议使用。
七、登录借用时间经核准后,应按核准时间如期使用会议室,如有使用时间异动或取消情
形,应随时更正。
八、借用机关使用会议室前,应知会该会议室管理机关管理人员,使用后应立即复原及清
洁场地,并会同管理人员共同检视会议室各项设施是否完善,如有损坏情形应即通报公管
中心维修,俾便其他机关后续使用。借用会议室使用时间,如于管理机关人员下班时间,
借用机关应通报公管中心驻警队,并于会议结束后会同驻警人员关闭办公室通道门,以维
办公室安全。
九、为提升会议室使用率及维护会议室使用秩序,公管中心将不定期对市政大楼会议室实
施使用现况抽查,如发现下列违规情形,将通报违规机关予以检讨改善。
(一)违反第七点规定。
(二)违反第八点规定。
(三)单一事由会议预先占用多天档期备用。
(四)其他有违公平使用原则。
十、年度内经通报违规机关予以检讨改善后,仍有违规情形者,函请该机关办理惩处。
十一、本注意事项,若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之。
实施的时间是104年5月1日 跟姚说的上台6个月时间相近
跟前一次1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会议室使用注意事项相比
https://goo.gl/O9LcFD
从统一调度会议室( 6间)及委托代管会议室(17间)
变成统一调度三十九间 与第5点 第6点更详细地规范会议室使用时机
1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 附表.doc 里https://goo.gl/kWUnuC
可以看到有法务局的会议室在表里
1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 附表.doc 里https://goo.gl/P855QU
就没看到法务局的会议室在表里 可能就如姚所说的
法务局留下来了吧
从6间统一调度变成39间统一调度 可以视为柯P的行政裁量权
整个会议室使用注意事项看下来 中规中矩的
看来姚所说的市府员工很怨 可能是说这一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