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高中生第一次会网友就发生性行为 告性

楼主: LK112 (LoserKing)   2016-12-27 21:14:14
这让我想到一篇文章
来源:子迂的蠹酸斋
原文缩网址:
http://tinyurl.com/jpupzqo
内容:
被性侵真的是一件很潮的事情呢
美好的一天,斋主从床上醒来,刷牙洗脸之后出门吃个早餐,坐下来等咖啡来的时间内打开手机看看有什么新闻可以看看。页面列表上面排行榜最红的永远都是被性侵的新闻,或许在十年前还会觉得被性侵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性侵成了每天新闻版面里面都看得到的标题,之后也就见怪不怪了。
性侵的新闻也真是五花八门,最早的性侵都是那种歹徒暴力性侵的最最经典款,但随着时代进步这性侵好像也变得像是手机被苹果重新定义一样,变得跟智慧型手机同样拥有很多我们过去想不到的状况发生。校园性侵、观光客性侵、旅拍性侵、韩国性侵、印度性侵、名人性侵、邻居性侵、男友性侵、老公性侵到宗教性侵等等约莫大概有三万两千七百二十九种左右,并且会随着媒体的发展而逐渐增加种类。
最最容易区分的应该就是单纯的歹徒暴力性侵,可以想像一个人走在晚上的暗巷中,然后一个歹徒从黑暗中出现把受害者迷昏或是打晕,之后再带到自己准备好的地方再进行性侵,在台湾现在这种治安良好的都会生活当中,这实在已经有点偏离大家的想像了,虽然我无法否定现在还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很多来说现在新闻所说的性侵已经变另一种意义了。
问起当今的年轻人什么叫做性侵,我想大多数人脑袋里面冒出的两个名词应该是熟人性侵跟乔不拢,我们先从熟人性侵来说吧。所谓的熟人性侵就是指加害者与受害者两者是熟识的,因此发生的地点多半都是私人地点,并且到该地点的途中双方都未感到有什么不适,甚至两人可以是很好的朋友,不过发生的可能性太多了。那所谓的乔不拢又是什么?N是某一方在事后反悔说当初并没有合意性交,而性交的过程当中完全没有任何纪录能够判别是否为真,上新闻之后下方的留言就会是乔不拢。
以下举个可能的情境来说吧。
=以下情境为了维持本斋主的偏见形象,受害者皆为女性,欢迎女性主义者谩骂本斋主=
小明是小美在系上篮球队认识的,小明是篮球队的队长,小美是篮球队的经理,两个人虽然没有在一起,但是大家都觉得他们很匹配,因此私下都认为他们在一起不过是迟早的事情罢了。有一天小美因为人生上受到了一点打击,心绪上有些低落,所以自然需要一点来自小明的慰藉,于是两人就买了一点东西和饮料来到了小明的居所,希望透过聊聊天来让自己心情好一点。
情境A
小明与小美喝着啤酒,两人聊天聊得很开心,双方也靠得越来越近,讲了一些情话和有了一些情欲上的流动,小明想要更进一步的时候,小美娇羞的说“人家不要”,但小明把这些话视为调情的一部分,还回了几句调情的话,而小美在之后的性行为当中也没有反抗,真是一个美好的晚上。但隔天小美就到警察局说小明性侵他,而他在过程当中有表达过自己不要。
情境B
小明与小美喝着啤酒,两人聊天聊得很开心,双方也靠得越来越近,讲了一些情话和有了一些情欲上的流动,小明想要更进一步的时候,小美娇羞的说“人家不要”,但小明并没有理会这句话,反而越来越粗暴,在一场激烈的性爱之后,小美沉沉睡去。隔天早上也没有去报警,但是一个月以后小美突然觉得自己被性侵,所以就去报警了。
情境C
小明与小美喝着啤酒,两人聊天聊得很开心,双方也靠得越来越近,讲了一些情话和有了一些情欲上的流动,之后很顺利地亲吻、拥抱到做爱,在做爱的过程当中小美特别不喜欢某个姿势,于是告诉小明自己不喜欢这样,但小明最喜欢这个姿势,于是该姿势就维持了一阵子,事情还是顺利地办完,但隔天小美去告小明性侵,因为性爱过程当中有不合意性交。
ABC三种状况在电视新闻中我们都经常可以看到,由于媒体的效应这些东西也慢慢熟为人知,甚至一开始很稀奇的剧情到后面都觉得不过又是一个乔不拢的性侵案,那怕其实我们都知道这三种情况都是普通男女会发生性行为中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少部份案子中性侵还是成立。
换句话说熟人性侵中所讨论的合意性交其实有一点自由心证,就是说过程当中的两人如果有一点点觉得哪里不太对,基本上就可以算是一种性侵了。甚至我还看到某些偏激的极端分子定义出来的熟人性侵的意义是只要“性的过程有一刻不是完全同意”就是性侵,所以“恶意拔套”跟“喊停不停”都属于性侵。
我们先不讨论法律上面怎样认定,但就媒体来说只要有这样的新闻传出,或是这样的丑闻在朋友圈当中传出的时候,无论法律最后怎样判定好像都不重要了,这对长期在与论中的男性相当不利,也经常听到男性因为这样而受害,原本是合意性交的过程,却在事后被反咬一口说自己性侵,很多时候甚至搞不清楚状况。斋主有一个朋友就被指控过性侵,当时他跟女朋友分手,女朋友事后觉得不甘心,于是在一个月以后去警察局报案指控前男友性侵,当时的结果是警察一听就知道这根本是女方在乱,于是就打哈哈把案吃下,虽然吃案是不对的,但是这种情境下如果真的告下去了也
绝对不会有罪,反而就是让男方多了很多的麻烦,这社会就是有太多奇怪的人,用这种奇怪的心态在运用自身的优势。
曾经有一个深具智慧的女性告诉我,世界没有公平的,女人在某些事项上的确是弱势,但弱势未必不能转化为强势。长期我们谈到性侵案或是强暴案或是强奸案或是性暴力的时候,都会预先假设受害者一定是女性,于是就会有部分女性利用这种印象来行对自己有利之事,把这些弱势转化成另一种强势,于是就出现一堆假性侵的媒体新闻。
我们可以想像一个超级大美女去性侵一个普通到不行的男子吗?N算男子去报案的时候,值勤的警察多半会抱着羡慕的眼光看着这个男的,然后几个警察在私下讨论著这么好的事情怎么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o么赚的事情怎么可以是性侵?晶麍O继续爽下去啊。南方公园里面有一集就是这样的剧情,Ike不过是一个小学生,他的美女老师骚扰他甚至发生性行为,Ike的哥哥Kyle看不下去就去警察局报警,但不管告知的对象是警察、邻居、朋友或是媒体,大家都只说了一句nice~~,似乎被这样的美女老师性侵绝对不算是什么坏事。总的来说,我们都用自己的观感去看这个社会应该要有
的样子,如果受害者是女性的话,那怕我们告诉自己要理性,在很多层面上我们内心深处还是避不开那些过去的历史记忆和经验,然后天平就此失衡。
回到合意性交这件事情来说,斋主觉得“爽”这件事情其实非常的有趣,所谓的爽应该是在“要”与“不要”之间,带有一点勉强的感受,并且平时自己一个人绝对没有勇气这样做,而那个勉强的一位就是另一个人帮助自己突破勇气障蔽之后得到的爽度很高,难怪会说什么绝顶升天。我相信大家都有骑脚踏车曾经想要放掉双手的冲动,但第一次总是比较困难,处于要与不要之间,但那层心态过去了以后就是新的世界,这就是勉强的好玩之处。但是在做爱的过程当中这反而是一种情趣,“不要”很多时候真的指的就是“要,但是不敢自己来”,但却在熟人性侵里面变成一种保
护伞。
说真的,到底“要不要”这个问题实在是太难回答,毕竟这是流传千古的问题了,但是我想说跟一个人做爱有那么容易和廉价吗?|跟一个自己对他没有建立起信任的人上床做爱然后被告其实也不是什么太意外的事情吧?P其去思考对方的回答到底是调情还是认真,不如好好经营一个对象,用心去体会对方到底喜欢或是讨厌什么,毕竟约炮或是一夜情本身就有很高的性病风险了,现在还要增加被告性侵的风险吗?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6-12-27 21:15:00
END
作者: cigara (想你的比基尼晒痕)   2016-12-27 21:21:00
你一股脑热打这么多,以为会有人看吗
作者: limoncool (億載金城武 Limoncool)   2016-12-27 21:25:00
楼上我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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