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成礼拜六不上班,礼拜天上班
周 一 8
周 二 8
周 三 8
周 四 8
周 五 8
周 六 0
周 日 8
加班费变成1200,比礼拜六出来1900还少
这是啥缘故?
※ 引述《caity (cait)》之铭言:
: 前置条件:
: 每周一至五为正常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数为8小时。
: 假设劳动基准法所定之例假,约定于周日,所定之休息日,约定于周六。
: 条件设定
: 假设劳工采月薪制,月工资总额36000元,月薪给付总额相当于 240 小时者
: (即月薪总额除以30日再除以8小时核计者),平日每小时工资额为 150 元。
: 周 一 8
: 周 二 8
: 周 三 8
: 周 四 8
: 周 五 8
: 周 六 8
: 修法前
: 加班时数:8
: 额外工资(加班费、例假加给):700 元
: 造劳动部的解释,修法前休息日加班只能另外拿到700元=加一天班当月36700元
: 加班日的时薪只有700/8=87.5元,比原时薪150少超多,所以大家修法前都溢领老
: 板超多钱,老板会森77吗?
: 修法后
: 加班时数:8
: 额外工资(加班费、例假加给):1900 元
: 之前工作的公司加班费就是这么算,最差也给一日薪1200元,修法是改了什么?
: 企业成本没增加阿,除了第9~10小时变成2.66这算增加,不给加超过8小时不就没问题
: 所以企业只是想顺便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