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star1990 (~Yoyo~)》之铭言:
: https://goo.gl/HFbyQC
: 日前,一名怀疑自己感染爱滋的21岁男性,在空窗期前往捐血,经捐血中心以酵素法检验
: 为阴性反应,其后两名受血者中,一人证实受染,另一人已死亡
: http://www.cdc.gov.tw/downloadfile.aspx?fid=86D16E144B8F68B4
: 爱滋男男间性行为83.99%
: 1. 感染爱滋也不一定可以检验得出来
: 2. 男男性行为是高危险群(男同志约占全体人的5% 男男性行为的爱滋却占83.99%)
: 我是不知道这些数据大家会怎么解读啦
: 开放同志能捐血个人觉得效益太低(大概+5%)
: 但风险大增 毕竟也有测不出来的时候
希望同婚可以减少爱滋 但现有四个修民法的草案对偷吃都无法限制
因台湾要插入性器官才算通奸 肛门只算排泄器官
现有的婚姻法律是以异性恋设计的 只把男女双方改成双方并不足够
这是异性和同性婚姻本质上的不同
除非立专法明定与配偶以外的人肛交要多少刑责
老实甲可以告偷吃甲和小三 这样才能有减少爱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