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阿伯捡到一银盗领案赃款 被依侵占罪起诉
3.完整新闻内文:
今年7月第一银行ATM遭跨国犯罪集团骇客侵入,来台负责收集赃款的主嫌安德鲁被捕后,
7月20日被警方押往台北市内湖山区,想取出他逃亡前藏匿的赃款,不料发现其中一袋装
有454万多元赃款的行李袋不翼而飞,直到晚间9时许,老翁柯德林才拿钱到派出所报案,
表示清晨运动时意外捡到这笔钱,没有要侵占的意思,但士林地检署今仍依侵占罪将柯翁
起诉。。
今年7月20日晚间9时许,柯翁带着一只装了逾454万元现金的提袋到警局报案,指称这笔
钱是当天清晨他在内湖区西湖公园旁的停车场捡到的。由于柯翁将赃款带回家,时间长达
16小时,且这段时间媒体早已大幅报导一银盗领案部分赃款不翼而飞的新闻,检察官认定
柯翁有侵占遗失物的犯罪意图,今将他起诉。(颜凡裴/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221/1017295/
5.备注:
起诉了...
作者: qwe20145 2016-12-21 13:19:00
垃圾检查官
作者: hua0122 (金鳞岂是池中物) 2016-12-21 13:19:00
可怜 早知道不要拿去警察局
作者: sy911 (sy) 2016-12-21 13:19:00
不如烧掉
作者: qazws456789 2016-12-21 13:19:00
拿来还也有事 ,以后谁敢捡东西去派出所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16-12-21 13:20:00早知道赌看看
作者:
tchialen (艾妈 挖爱哩)
2016-12-21 13:20:00免惊 法官很耐斯的 只要不暗杠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12-21 13:21:00所以要先报警?不能乱捡的意思?
作者:
plum306 (梅子)
2016-12-21 13:21:00454万考虑16小时就换回去 已经算是圣人了
作者:
abc127845 (monkeyGOD)
2016-12-21 13:21:00新闻报那么大了 还想贪 到时候还是会被抓到啊
作者:
rcat2010 (发呆中的喵)
2016-12-21 13:21:00哈哈哈哈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21:00都被监视器拍到了...不是还换塑胶袋?当初不是有报导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23:00
这当然是侵占 乡民的意思是自首算无罪吗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24:00没有侵占意图就不要拿回家啊......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25:00
什么叫解除犯罪要件的自首 没听过耶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12-21 13:26:00活该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26:00刑法第62条 对于未发觉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减轻其刑
作者:
sdg235 (鲁宅)
2016-12-21 13:27:00就起贪念,也不想想这么大的案怎么可能让你河蟹掉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12-21 13:27:00放了16小时不算侵占 嘻嘻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27:00自首还要接受法院裁判,才会知道会不会减轻其刑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27:00
偷走哀凤丢垃圾桶不起诉,捡到赃款拿去警局... 厂厂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27:00
至于有人说是窃盗...我只能说窃盗还要证明犯罪集团还有管领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12-21 13:28:00他可以直接送到警局不用带回家还放16hr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28:00
力 而且起诉337侵占已经是放他一马了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28:00至于有没有侵占,本来就要起诉让法官来判断啊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6-12-21 13:28:00当时讨论过了,两种极端做法都不错,他选了最糟糕的选择XD
作者:
minejel (梦幻泡影)
2016-12-21 13:29:00这样谁还敢捡钱啊 以前还能拿三成现在反而要被告
作者:
kerkyky (kyky)
2016-12-21 13:29:00侵占是即成犯,一堆人不懂
作者:
aa0968 (阿宅小飞侠)
2016-12-21 13:29:00干 细厚拉!!!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29:00拿别人东西丢垃圾桶就不叫偷了,了不起造成毁损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29:00
乡民那种 不好的行为就一定要用刑法来办的想法 也真奇妙
作者:
plum306 (梅子)
2016-12-21 13:29:00使用窃盗不犯罪 他捡钱根本连用都没用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30:00
这时偷东西又变只有民事了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30:00
搞清楚 他不是捡钱犯罪 而是捡钱长时间不还犯罪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30:00你捡钱就拿去警察局啊,放家里16小时是哪招?会生利息?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6-12-21 13:30:00明明就窃盗起诉侵占,检察官刑法被当
作者:
nosay (拥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统)
2016-12-21 13:31:00就把钱洗白给家人用,至少被关还有钱安家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31:00
那是你直接定义成偷东西 事实上在刑法上这就不叫偷东西
作者:
plum306 (梅子)
2016-12-21 13:31:00使用窃盗一开始就是窃盗 那为什么不构成犯罪阿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12-21 13:31:00有些人都无视放家16hr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32:00
因为使用窃盗 就不是窃盗啊
当初不是说他捡到钱的地方很奇怪 一般人不会去那跑步?
作者:
klises (卍煞真黑龙˙EX改爻)
2016-12-21 13:33:00直接拿去警局不就好了.. 没事放在家16小时 87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细微处)
2016-12-21 13:33:00所谓使用窃盗,因为归还,认为没有不法所有意图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33:00
检警单位说不是就不是了,不用交代的啦这老头也有还啊,一毛没少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6-12-21 13:34:00不还不就没事 还倒赚400多万
作者: lhy8104522 (菲伊斯) 2016-12-21 13:34:00
看推文笑死 捡了放家里16hr跟我说没想要侵占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细微处)
2016-12-21 13:34:00有拿去警局归还,才16小时,其实大可以不起诉
作者: yeh0416 (东哥) 2016-12-21 13:34:00
“将赃款带回家” 没什么好说了帮QQ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6-12-21 13:34:00呃 那如果他拿去意图是当经纸烧掉呢(先排除损毁国币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34:00侵占是既成犯啊,而且他拿钱的过程全部被拍下来了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35:00
交代你也不会看了啦 看了你也会放大绝说法匠不是吗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35:00337就算真的成罪也才罚五百以下而已,学个教训当初他如果捡到就马上送警局,搞不好还有机会拿奖励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36:00
如果只有意图当纸烧掉 就真的是毁损国币而已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36:00台湾监视器这么多,何必冒险做这种侵占的事情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36:00
看你交代的内容啊,这老头起诉其实没问题,昨天那哀凤到是扯到不行
作者:
PPDTMK (PEACE)
2016-12-21 13:37:00那东西现在在派出所,要不要全部员警都起诉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37:00
哀凤那有什么扯 你问律师 十个有九个会说这见解没问题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12-21 13:37:00侵占遗失物
作者:
INNBUG (最纯洁的杰)
2016-12-21 13:37:00乡民讲的自己跟阿北很熟一样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38:00蛤要乘30倍喔
还好我上次捡到手机,立马坐出租车到最近派出所要是还想吃个饭休息一下再送去就换我掰了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38:00
你只是感觉很扯 但很多事是不能只靠感觉的
作者: lhy8104522 (菲伊斯) 2016-12-21 13:39:00
赶快来个推文认为没问题的 去领所有的钱 丢在路上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40:00
也不是说放16小时以上就一定有罪 主要在新闻都报那么大了
作者:
ChenDotQ (好人好事代表 no.4440337)
2016-12-21 13:40:00不是意图侵占难道拿回去洗干净再报案?
作者: recruit 2016-12-21 13:40:00
这不是刑法考题的变形吗 乡民多念点书
作者: lhy8104522 (菲伊斯) 2016-12-21 13:40:00
被人捡走 报警抓到捡走的 他也可以说只是还没拿到警察局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12-21 13:40:00不是意图侵占,是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40:00
上次我妈在马路上捡一只智慧手机不会开,还好我叫她放回去
作者: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6-12-21 13:40:00又到了法盲标注时间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6-12-21 13:40:00白痴,不还迟早会被抓到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41:00
你捡到三、五百块 没有立刻报警 可能是因为刚好有事 衡量时间成本 没有立刻报警 隔一、两天报警 也很正常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42:00捡到别人的财物为什么不拿去警察局呢?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42:00
到时又侵占又偷窃的,摆回去卡没事
都被拍到 警方早就要收网了 乡民以为不缴出去就不会被抓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43:00
又跟钱的数量有关了,请问法官大大多少数量要翘班去报警?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43:00实在不懂这种心态,弄丢财物的人一定很着急不是吗?
靠 一堆嘘文的连法律课有没有上过都不知道 就敢随便乱批评警方 真屌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44:00
对22K社畜来说三五百就可以撑一礼拜是大钱耶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44:00
当然有关 这是主观犯意认定的问题而且我先说好了啦 这当然不是绝对 我只是针对质疑举例说明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46:00
操一天外加加班,16hr一下子就飞了,大概到多少数量得翘班?没有绝对是要人民怎么守法勒,还是通通丢回去就没事好啦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47:00
这跟你用一元买票理论上当然也算贿选 可是一元是不是用来买票 就是主观犯意判断的问题 道理一样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2-21 13:47:00你如果工作这么忙应该也没办法像本案的老翁一样跑去深山寻宝但希望你若是捡到别人的财物,还是在己力可及的范围内送到派出所,现在钱难赚,失而复得的人一定会很开心
作者:
minipc (Toybox)
2016-12-21 13:49:00如果挖洞埋起来 等追诉期过再去挖出来呢?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49:00
没有绝对的意思是个案不同不可一概而论 当然你是不想听这个
作者: yop365 (脑子空空) 2016-12-21 13:50:00
明明不懂还一直扯刑法
作者: flybirdy 2016-12-21 13:50:00
检察官就是乱源啊
作者: recruit 2016-12-21 13:51:00
那你就拜神 千万不要查到你
作者: Jmoe (Rin0moe) 2016-12-21 13:52:00
意图侵占 很合理啊 只是之后怕了没胆拿
作者:
ebeta (回台后时间不够用)
2016-12-21 13:52:00早知道不要送到警局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52:00
当然不能接受啊,就像选罢法规定超过30元叫贿选,可是蒋万安送脚踏车不起诉一样难懂嘛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54:00
你翻一条选罢法超过30元叫贿选的规定给我看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6-12-21 13:55:00
30元的规定公告正是陈定南当初用来方便认定主观犯意的东西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6-12-21 13:57:00
那为什么蒋先生现在不送车勒~ 啊,现在送清净机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