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喔
小弟我只是公务机关里的‘约聘雇人员’,请别酸我是公务人员,谢谢
最近单位的会计在核销年度经费
小弟基于好奇心,了解了一下各种经费是指什么,
其中所谓的‘不休假奖金’原则上是指:
14天以内强制休假,而超过未休的假可以请领一日的薪资。
但、、、
小弟发现此规则并非单位公务员一体适用,
有些层级较高的长官强制休假的天数只有9天,其余的都可以领钱,
甚至有同事说,有些机关根本没有强制休假这种东西,通通可以领钱,
我的问题是,
1、到底强制休假天数的法源是???
2、为何机关内部可以依据身分而有不同规定???
另外,靠北一下,
小弟发现有些在等退休的主管,因为根本没有在怕考绩这种事,
所以休完14天的强制休假后,如果还有要请假,就给他请事假,
然后年底把不休假奖金领好领满,看了就感觉很赌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