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梦幻企业“鬼十则”要你卖命 24岁东大高材生忧郁身亡
日本东京大学毕业生高桥茉莉进入日本最大广告公司“电通”工作后,严重加班,一个
月曾加班超过130小时,以致上班不到一年就罹患忧郁症并跳楼身亡。
近期她的案例被日本政府认定为“过劳死”,是电通被认定员工过劳死的第三例。这个
案例让人再度关注日本青壮年的过劳死现象,这些血淋淋的案例并未让日本人学到教训。
24岁的高桥从东京大学文学系毕业后,顺利进入电通网络广告部工作。电通是日本广告
巨头,占据日本25%的广告市场,客户包括LV、雀巢、日本银行等赫赫有名的大公司,
是许多大学应届毕业生心目中的梦幻企业。
连续加班53小时 家常便饭
但高桥的恶梦就此开始。打卡纪录显示,高桥曾连续工作48小时以上:去年10月25日周
日傍晚7点27分进入电通后,她马不停蹄地工作53小时,直到10月28日中午12点42分才
离开。
密集的工作让她几乎没有时间休息,经常晚上只睡两小时。高桥的母亲说:“我的女儿
告诉朋友和同事,她一个星期只睡10小时,每天最期盼的就是睡觉。”
一周只睡10小时 六日都上班 “我毫无感觉,只想睡觉”
去年10月高桥在推特上写着“我毫无感觉,只想睡觉”,这时已精疲力尽的她进入电通
才半年。11月上旬她罹患忧郁症,写道:“我周六、周日都上班,好想死!”到了12月
25日耶诞节那天,她留给母亲最后一封电邮,说工作和生活让她难以承受,之后从宿舍
阳台一跃而下,结束生命。今年9月,当局认定高桥死于过劳,使她的案例广为人知。
无限制加班 日本劳基法不管
日本产经新闻报导,电通员工自行用电脑输入上下班时间,提报主管批准。根据自行
提报的出勤表,高桥去年10月共加班69.9小时,11月加班69.5小时,并未违法。
日本劳基法规定,每周正常工作时数为40小时,最多加班15小时,但如果公司与工会之
间有书面协议,加班时数上限以协议为准,也就是说,法律实际上允许无限制的加班。
电通与工会签有协议,每月最多可加班70小时。
然而,高桥遗属的律师根据打卡纪录算出,去年10月实际加班超过130小时,11月加班
超过90小时。
舆论压力 企业实施熄灯制
1951年,被誉为广告鬼才的电通第四任社长吉田秀雄制定社训“鬼十则”,教员工把工
作看得比生命重要,第一则就是“自己找事做,不要等待指派”,第五则说“一旦动手
,在未达目标前,见神杀神,遇佛灭佛,即使被杀也绝不罢休”。这些原则用来培训新
员工,管理阶层对员工的考评深受社训影响。
面对舆论指责,电通总算采取一些过劳死预防措施:将劳资协议中的加班时数上限从原
来的70小时减为65小时,并从10月24日起晚上10点统一熄灯,包括桌上台灯,员工在晚
间10点前一律离开公司,禁止晚上10点到清晨5点加班。
高桥的母亲在获得赔偿金后说:“谁来告诉我,为什么我女儿非死不可?真希望当她还
活着时,有人能早一点行动。”东京劳动局11月7日以涉嫌违反劳基法为由,搜查电通
东京总部与大阪、京都、名古屋分公司,寻找其员工违法加班的证据。
1991年,24岁的电通员工大岛一郎自杀,其平均加班时间达147小时,此案2003年被最
高法院认定为过劳死,是电通第一个过劳死案例。3年前一名30岁员工病逝则被认定为
第二例。
电通鬼十则
日本电通第四任社长吉田秀雄1951年制定“电通鬼十则”,是电通人的行为规范。
1.自己找事做,不要等待指派。
2.做事抢先再抢先,不要消极被动。
3.与大工作为伍,小工作徒使格局狭隘。
4.以狼般的饥渴向艰难挑战,唯有完成艰难的工作,人才会进步。
5.一旦动手,在未达目标前,见神杀神,遇佛灭佛,即使被杀也绝不罢休。
6.要当周遭的推手。推与被推之间,日久差如天地。
7.谋定后动。要有长远谋略,就会有耐性、肯下工夫,才会产生正确的努力与希望。
8.要有信心。没有信心,你的工作会没魄力、没韧性、没有厚度。
9.全方位留心关照,绞尽脑汁不松懈、不疏忽,唯有这样才能称做“服务”。
10.不要害怕摩擦。摩擦是进步之母,是积极的肥料,否则你将卑躬屈膝、软弱无能。
资料来源╱台湾电通网站
http://udn.com/news/story/6951/217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