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咨询热线声明:为何推动爱滋除罪化
已经有愈来愈多的医学证据显示,感染者在稳定服药治疗的情况下,不但可以健康生活,
而且也不具传染能力。站在爱滋防疫的立场,联合国爱滋病规划署(UNAIDS)2013年便已
指出,对爱滋感染者处以刑罚并不利于爱滋防治。如果我们希望爱滋的疫情获得控制,那
我们更该关切台湾这条过度处罚的法律,这是为什么关心“爱滋除罪化”议题对我们来说
是重要的。
他们要废的法律,是台湾和美国英国全世界一样,只有明知爱滋仍然刻意传染给人,可处
5~12年徒刑。联合国说法是错误引用吧?那位大大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