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报导者的网站上看到了一个远洋渔业的专题
https://www.twreporter.org/topics/far-sea-fishing-investigative-report
内容真的有点夸张
我还不知道台湾是个不讲人权的地方
像是这篇
https://www.twreporter.org/a/far-sea-fishing-indonesia-fishermen-death
【走入印尼|悬案篇】未解的谜团:一名印尼渔工之死
监察院今年(2016)调查Supriyanto死亡案件时,认定这3支影片极为争议,是此案重要
证据,便找了专业印尼通译重新翻译这些影片。负责此案的监察委员王美玉向《报导者》
表示,当他们比对屏东地检署翻译内容,发现屏东地检署连基本的语言翻译,都粗略处理
,完全没搞清楚影片内容。
监察院请来的通译,在翻译影片时频频落泪,但屏东地检署请来的通译,由于不懂
Supriyanto的家乡话──中爪哇语,第一支影片10几句话都被跳过、没翻译出来,其中包
含了Supriyanto被虐待的自白、谁殴打他等重要讯息。
虐待渔工致死最后草草签结?
或是像这篇
https://www.twreporter.org/a/far-sea-fishing-indonesia-agency
【走入印尼|仲介篇】台印联手剥削万名渔工
摘录:
在这个体系里,我们发现,船老板与一名渔工间,一隔就是3层仲介者,人人能从中图利
。
一名菜鸟渔工能拿到的薪水,往往比谈定的9,000元台币来得更少。
上船2年,除了摊抵仲介办理证件的费用,还需扣除7至9个月的押金,渔工们前几个月实
领的月薪可能只有1,500元台币。高达3万元的押金,渔工需完成合约才能领回,但渔工流
动率高,仲介W小姐说,船长可以任意更换渔工。根据我们所得到的合约内容,上头写下
“渔工需绝对服从船长命令,若违规,即能遣返”的严格字句。
渔业署副署长黄鸿燕接受《报导者》专访时指出:“两份合约是完全不可思议。渔工和仲
介签这样的合约是私下行为,不该是政府责任,仲介商在搞鬼嘛,一方面给我(政府)定
型化合约,一方面跟渔工签不同的合约。”
【台湾现场|造假篇】滥捕、洗鱼、造假──观察员眼中的真相
https://www.twreporter.org/a/far-sea-fishing-taiwan-truth
摘录:
王惠育曾在中西太平洋执行过鲨鱼保育计划,根据他的经验,鱼舱最上头摆着几条鳍身不
分离的鲨鱼,进港后,由岸上检查员照张相后便收工走人,但大家没注意到舱里藏了许多
被割下的鲨鱼鳍。在海上岸上都无法监管恶意捕捞,让热爱海洋的王惠育说:“我上去两
年,觉得很失望,觉得没什么正义感,就决定离开了。”
台湾不是很讲人权的地方吗?
怎么远洋渔业就这么可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