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老板供吃住 员工竟上了他13岁女儿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陈姓水泥工受雇当学徒,老板疼他,提供吃、住,但他不知回
报,竟背着老板,2年内与老板13岁的女儿发生20多次性行为。基隆地检署侦结,依与未
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起诉他。
31岁的陈姓水泥工,前年7月间,受雇在基隆一家营建公司工作,老板欣赏他,提供他吃
、住,与老板的太太与13岁女儿住在一起,一住就是1年9个月。
今年4月间,陈因故离职,老板才知道陈住在他家期间,瞒着他与女儿交往,还与他13岁
的女儿发生多次性行为,气到控告陈妨害性自主。
检察官调查,陈坦承确实与老板女儿发生多次性行为,多到记不得,但他从未强迫老板女
儿。老板的女儿则清楚告诉检察官,陈与她一共发生20次性行为,她并未受迫。陈还说,
他怕被老板发现,都会回去住处才与老板女儿发生性行为。
检察官认定,老板的女儿虽未受迫,但老板女儿年仅13岁,还未成年,将陈依未满14岁与
女子为性交罪嫌起诉。
自由电子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20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