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从刑法100条到104条
有很多内乱外患罪的解释
第103条 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该国或他国对于中华民国开战端者,处死刑或无
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04条 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中华民国领域属于该国或他国者,处死刑或无期
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05条 中华民国人民在敌军执役,或与敌国械抗中华民国或其同盟国者,处死刑或无期
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因为舔共的垃圾
他们不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成一个国家
把他们当成叛乱组织
把自己跟他们都当成中国
所以即便出来喊和平统一还是武力统一
都算是一个国家内的事情
而不算“敌国”或是“他国”
这样来看的话
是不是舔共的垃圾永远不会被中华民国法律判外患内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