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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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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女装监视器防贼挨告 逆转判赔1万5
新北市一名杜姓男子不满对门周姓女住户在门前装设两支监视器,直接拍摄杜家门口,认
为周女所为让他出入全无隐私,心理承受极大精神压力,愤而提告求偿。一审指周女独居
为安全而装设监视器有理,判杜男败诉,但高院认定周女监录范围过广,确实影响杜男隐
私,今逆转改判周女败诉,不但要拆除监视器,还须赔偿杜男1万5千元。
判决指出,杜男与周女同住新北市一栋公寓5楼,杜男指控周女没经他同意,就从2014年3
月起在自家门前装设两支监视器,24小时全天候录影,他只要踏出家门,就看到监视器对
着他,且录影范围涵盖电梯口、楼梯间,严重侵犯他的隐私权,也使他感到极大的精神压
力和痛苦。
周女则辩称,她是独居的单身女子,且先前住家曾遭不明人士破坏大门,才为防贼而装设
监视器,并无意窥探杜男的生活隐私。
一审士林地院采信周女为安全而架设监视器的说词,判杜男败诉。
但高院认为周女装设两支监视器,一支正对杜男家门口和电梯,另一支拍摄楼梯间,监视
范围虽属公共空间,但并非所有人都能随意进出该栋大楼,出入人士多为同栋住户,且周
女也可将监视器针对电梯拍摄,同样可以达到防盗贼的目的,因此逆转改判周女败诉,须
赔杜男1万5千元精神慰抚金,并将两支监视器全部拆除。仍可上诉。(叶晴煦、丁牧群/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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