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对甲甲们还抱持着 同情的心理
觉得给他们平等的婚姻是应该的
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 看他们越来越不顺眼
现在修民法 社会争议还是颇大的状况下
开始吵著快点过 一定要过
猛开地图砲 只要不支持马上过的 就是敌人 就是罪人
现在会讨论这个议题 会肯修法 应该就要偷笑了
以前这个东西 连讲都不让你讲 现在是在大声什么??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6-12-17 00:34:00"原本....,但...." 每次文章都这种开头 看了就腻
作者:
holydc (のヮの)
2016-12-17 00:36:00政治不正确,你会被嘘
作者:
gutocu (古)
2016-12-17 00:36:00我上次被正妹摆臭脸,偷笑超久超爽,原本连看都不看我的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规则,不是选择。)
2016-12-17 00:36:00就承认自己思想未开化 然后在网络上砲甲甲取暖阿!!
很正常啊 少数异类还贪得无厌 合法化就已经很包容了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2-17 00:41:00那看护家教徒不顺眼的人,是不是也可以禁他们结婚?不就好棒棒
作者:
Lloyd (Et toi?)
2016-12-17 00:41:00令堂知道你在发废文吗?
作者:
kerkyky (kyky)
2016-12-17 00:44:00甲申由
作者: zeppelin510 2016-12-17 01:31:00
还要取悦你而不是说服你喔
甲还好啦,狂甲毒甲真的很恶心善甲郎的话比肥宅还讨喜
作者:
Forthelife (我èªç‚ºæš±ç¨±ä¸€å®šè¦å…¨å¡«æ»¿)
2016-12-17 01:36:00你问这问题没有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