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柜车司机蔡永清涉嫌杀害余姓女雇主母女案,更一审判死刑,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
雄高分院更二审以蔡曾在看守所内上吊寻短,显示良心未泯,有教化可能,改判无期徒刑
、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高雄高分院的判决指出,现行刑事政策已扬弃报复主义,渐行修复式司法,蔡虽预谋杀害
余女,但是临时起意杀余女的女儿灭口,他今年五月在看守所里寻短获救,对自己行为表
示后悔,审理期间求死以回报被害人,可见良心未泯,没有与社会永久隔绝必要。
判决指出,蔡永清(六十一岁)受雇余姓女子担任货柜车司机,蔡曾出部分资金帮余女买
房子,但认为遭对方利用,前年九月十四日上午到被害人住处,持刀狂刺余女廿五刀死亡
,余女的谢姓女儿因目击母亲遭杀害过程,蔡又持刀猛刺她十六刀致死灭口。
一、二审都判他无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更一审判决将蔡杀谢女部分改判死刑,
杀余女部分仍维持无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年三月将判死刑部分撤销,发回更审,无期徒刑
部分则驳回上诉定谳。
http://udn.com/news/story/7315/20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