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师车震国中女 LINE泄畸恋
女传讯“很怕怀孕”家属怒告性侵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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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明启╱桃园报导】杏坛蒙羞!桃园一名国中体育老师,利用师生不对等权势,多次在
女学生住处及他的座车内和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后女学生传讯给老师表示“很怕怀孕”,
被家长发现手机里的暧昧、传情字语,怒告老师性侵,全案桃园地检署侦查终结,依妨害
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老师也随即遭桃园市府教育局解聘。
检方调查,涉案的郑姓体育老师(二十七岁)是该所国中的代课老师,因教学关系认识女
学生后,两人私下交往竟演变成师生恋,郑师明知女学生未满十六岁,仍在去年七、八月
暑假期间,多次与女学生发生性行为。
认3度嘿咻遭解聘
检方表示,女学生在发生性行为后十分忧心,隔天随即传LINE给郑师,内容提及担心怀孕
一事,到了去年底,家长发现女学生行为、态度有异,更在她的手机里,发现她与郑师有
一连串的暧昧、传情字语,还惊见“很担心会怀孕……”等字眼,气得状告郑师性侵。
郑师在检方调查时,坦承和女学生发生三次性关系,地点则在女学生家中以及他的座车上
。教育局获悉,也随即召开性平会调查,认定确属校园性侵害事件,今年五月将郑师解聘
。
对此校园性侵案件,人本基金会新竹办公室主任李慧贞指出,老师掌握庞大的成绩、辅导
等资源,与学生具有不对等的权势,郑师却与未成年学生交往,虽两情相悦,但仍逾越教
师分际,“绝对不适任,他根本不配为人师表!”
依法终生不得任教
李慧贞表示,依《教师法》规定,老师有性侵或性骚扰、霸凌严重情节者,经调查属实,
学校得以解聘,同时通报教育部终生不得任教,也主张有这些不当行为而遭解聘的老师,
将来不得在社福机构任职,避免再度危害需保护的人。
律师陈永来说,《刑法》规定,对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因老师与学生权势不对等,实务上,若犯罪情节严重者,法官量刑上,可能会对被
告加重刑期。
LINE泄畸恋示意图
女学生在发生性行为后传LINE给郑师,表示“很担心会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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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苹果》资料室
备注:
可恶! 居然没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