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公视有话好说论同性婚姻- 正反同台辩论

楼主: breaststroke (Breaststroke)   2016-12-14 02:12:37
※ 引述《pavlov (海风)》之铭言:
: 原本对同性婚姻我其实并不反对,
: 但在看完公视的正反论述后,
: 我更倾向要延长讨论的时间和规模,
: 并且应该要更大地加强法规适用范畴的讨论,
: 同时处理代理孕母、复杂继承权归属的法律见解和制度化同性婚姻家庭孩童的心理辅导

: 去详细检视并检讨现有体制中,
: 每个子女、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等等会直接或间接受到冲击层面的因应方案的发想,
: 以及对于配套方案所需经费的全面性预估,
: 而不只是单纯的将议题侷限在同性婚姻合法化Yes/No做讨论。
: 而以上这些事情必须要请支持者多费心力去思考、去理解、去宣导,
: 因为反同人士心态上肯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我认为,
: 反同性婚姻的那群人根本不Care同志的婚姻合不合法,
: 他们关心和恐惧的是随之而来的“副作用”,
: 也就是说,
: 我深深觉得两方根本不是在讨论同一件事情,
: 所以才会导致双方找不到交集,
: 为了完全不同的两件事相持不下实在很蠢。
: 甲:我觉得A是好的
: 乙:我觉得B是不好的
: 甲:我觉得A是好的
: 乙:我觉得B是不好的
: ......
: 如果能让更多的社会讨论参与到这个议题里面,
: 从学校到政府,从上到下愿意让这个议题公开被讨论,
: 例如不管是大大小小的辩论比赛、公民投票、更多媒体的意见调查等等,
: 都有助于让很多隐性的问题浮上台面,
: 并让大家集思广益去解决反方所真正在乎的问题,
: 而不是去嘲笑或批判那些人的“荒谬”论述。
: 而将此议题视为烫手山芋避而远之的执政党大老,
: 是否有那个胸襟愿意扛起这些讨论所带来的政治后果,
: 我想会是决定修法进程的最大关键。
: ※ 引述《kilig (早该如此)》之铭言:
: : 还没看完 但是已经看到快吐血了
: : 支持修民法的一直说收养子女 程序很复杂 会保障小孩的权益 法官会公正
: : 拜托喔
: : 小孩子成长又不只是看“双亲”的经济教育社会地位程度如何
: : 也不只是看家长有没有坐过牢(奇怪诶 歧视更生人喔)
: : 也不是看有没有@##%^
: : 可是问题是 让男男跟女女同性婚姻去收养小孩
: : 就已经对小孩造成困扰
: : 定一堆什么社会外在条件的“利益保障”
: : 阿干
: : 我有两个爸爸或两个妈妈 就足够让我青春期充满挫折 在学校被嘲笑霸凌了啊干
: : 就算天真浪漫的人会说“那是要教育啊 教育其他人不能歧视啊”
: : 黑啦黑啦 优秀文青成长过程中 都没有经历过无论是社会或是人类本性
: : 就是会去嘲笑攻击不一样的人啦
: : 他成长过程中 会遭受多少的嘲笑
: : 台湾连单亲家庭也都花了几十年才逐渐接受
: : 为什么要一口气就要“修到位” 只因为成年人想要组成“家” 而牺牲还没有选

: : 权利的小孩
: : 如果今天规定同性家庭可以领养已经有办法做判断、超过12岁的孩童
: : 那个年纪或许大概知道什么叫做社会压力 如果选择接受同性爸爸或妈妈
: : 那还勉强可以
: : 小孩子成长在单亲家庭 已经会感觉有所缺憾 “有些活动如果有爸爸在多好?”
: : “这时候如果妈妈在多好?”
: : 现在人为创造同性婚家庭
: : 会让小孩子更感到“我没有爸爸 妈妈倒是很多余的有了2个”
: : 如果妈妈们离婚,各自在嫁娶新的太太,小孩就会有4个妈妈
: : “好多好多妈妈,可是我只希望其中一个可以是符合社会认知的爸爸”
: : 要是我是被同性收养的小孩 我一定到18岁之前 每年的耶诞跟生日跟春节愿望
: : 都会许愿希望一睁开眼是在异性恋家庭
: : 不知道亲生父母已经够悲惨了 感到自己一出生就被抛弃
: : 有人收养我却是造成更艰辛困苦的人生
: : 八成会早早成就情绪障碍
https://m.youtube.com/watch?v=Qqyoz9kuDmA
叶光州律师在14:20秒提出,
任何法案的修法历程都是很漫长的,(女性平权)
同志婚姻民法修正案不宜贸然通过,
邓惠文医师立刻在38:35回应:
很漫长,不代表他应该要很漫长,
很漫长代表,有很多女性这一生也等不到她发生(女性婚姻自主权)
明明在上周才被苗博雅、邓惠文打脸,
这周还是学不乖,
这种表面很有礼貌以理论里,
实际上骨子里就是歧视女性、同性恋,
本来以为反同大将越到后期论述会越来越有道理,
结果叶光洲一点长进也没有,
他对于如何处理同性恋现实社会遇到的问题,
提出0项解决办法,
照他只会反对却又不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要多讨论半世纪也不会有结论!
现在反方有哪一位朋友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了吗?
一直喊著立专法的口号,也没有提出具体的专法条文啊,
喊喊口号这样做人对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4 02:22:00
我本来还想说律师至少能讲点东西吧 结果还是一样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14 02:19:00
哈哈 别森77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2-14 02:20:00
然后那个律师主持人提的问题,都不敢正面回答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12-14 02:21:00
反同就是畜牲啊!垃圾反同,人渣盟!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4 02:19:00
叶大律师还在跳针怎么叫两个爸爸两个妈妈 看到有傻眼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2:18:00
基本教义派,不能被说服的请先表明不要浪费别人的宝贵时间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12-14 02:18:00
告不成也没差吧 我就试试看好了 反正隔壁地检署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6-12-14 02:18:00
大风吹 吹什么?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2:17:00
说服对方所有人是不合理的,只要说服大多数人,
作者: jointrick (加入骗局)   2016-12-14 02:17:00
噗 这入座的速度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14 02:16:00
反....不管啦 影响很巨大 结果也说不出什么大影响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12-14 02:15:00
挺同也说服不了反同 搞清楚是想改变的人要说服对方你想收传票是吧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2:16:00
教徒若是基于圣经反,永远不可能说服啊,我能改圣经吗?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14 02:14:00
反同也说不出个道理 无脑反罢了你看某人就示范了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12-14 02:14:00
维持现状就好了啊,同志不能结婚干大家屁事莫名其妙,有病就去治疗啦
作者: artpower (artman)   2016-12-14 02:14:00
干嘛把女性拖下泥潭?
作者: timetolove (小爱)   2016-12-14 02:26:00
天真的有人以为要吉人是很随便简单的事~~真是欢乐
作者: pokota   2016-12-14 02:33:00
这种程度的律师 我只能表示厂厂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2-14 02:35:00
通常我赞成"想改变的人要说服对方" 但如果议题是特定族群很明显这规则就不适用 否则种族/残障/疾病之类都无法保护
作者: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16-12-14 02:41:00
问题现在同志争取的根本不是法律上的权益,而是他们只想改变婚姻这个字面定义这完全跟弱势保护不能扯上类比
作者: a0813   2016-12-14 02:43:00
保障法律上的权益就会改到婚姻定义喔?保障权益是要修民法还
作者: sexygnome (没道德有水准)   2016-12-14 02:43:00
想改变拿得出充分的理由就可以了,反对却拿不出理由反驳才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4 02:43:00
婚姻定义不是一直在改变吗?一夫一妻制也才实施没几十年
作者: a0813   2016-12-14 02:44:00
现在结婚是要填一张A4纸上面写婚姻定义考过的才给结考不过的旁边罚抄十次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4 02:44:00
再说法律不是来帮你定义词汇的 那要去翻辞典
作者: doigt (doigt)   2016-12-14 02:45:00
反同皆深柜,不甘自己年轻只能偷偷爱同性所以要下一代体验
作者: a0813   2016-12-14 02:45:00
了?再给你十分钟我看连教都开始传了吧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16-12-14 02:46:00
说的好,有病去治疗,看了你的论述,有道理,有必要治疗
作者: a0813   2016-12-14 02:48:00
完全同意z大,会信邪教还信到脑袋坏掉的真的要就医而且这些人看完医生应该在家好好吃药不要出门乱跑
作者: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16-12-14 02:49:00
是的 婚姻没有定义 婚姻是整个大虚空宇宙,这样行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4 02:50:00
你的定义是什么?要讲传统现在还有多少人在大红花轿迎娶?
作者: a0813   2016-12-14 02:50:00
那所以婚姻的定义到底是写在国语辞典上还是圣经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4 02:51:00
要讲一夫一妻也才几十年 还有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多妾结契
作者: a0813   2016-12-14 02:51:00
同性恋竟然想修国语辞典!太可恶了!!全民捍卫辞典!!!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6-12-14 02:52:00
写在那的定义不重要 民法的定义才是核心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4 02:52:00
能不能改?都改啦 所以定义是什么有很重要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4 02:53:00
你想要照你的定义去一夫一妻 去大红花轿没人反对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16-12-14 02:53:00
其实还蛮期待崩溃的说,真是可惜了
作者: li118 (lithebest)   2016-12-14 02:53:00
嘻嘻快去吉喇,估计申告铃都没按到就被法警劝退惹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6-12-14 02:53:00
实际上 从议题开始 传统婚姻定义就已经在被冲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4 02:54:00
传统婚姻一直在被冲击 以前喜欢在路边摆流水席现在都改去大饭店 以前穿红袍现在穿白纱 以前发大饼现在发西式喜饼 前几年大饼业者不是还在说定单少很多 这不是冲击?那时候怎么没看到这些死守传统的人出来抗议洗版啊?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6-12-14 03:05:00
没有这么多大饭店拉 应该说从餐厅改去会馆 以前哪有会馆
作者: lastevil (流云)   2016-12-14 03:17:00
同性不为别人想,打着歧视的大旗只考虑自己
作者: LJer (jason)   2016-12-14 04:38:00
我想反方只是提出问题 认为解决方案应该是由挺方提出而反方的想法就是 挺方对反方的问题提不出解决方案 法案就不该通过 反方的想法应该是这样的 所以挺方叫返方提出解决反方可能会觉得这不是他的责任 他只负责提问题 因为反方就是不想这个法案通过 怎么可能替挺方想出解决方案?
作者: yggyygy (Aixiuqanei)   2016-12-14 06:37:00
不统不独 维持现状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4 06:58:00
本来就是无脑反了
作者: username1 (kidkid)   2016-12-14 07:29:00
解决什么?多少年下来相安无事,是有出什么问题?是有像回教国家抓到同性恋就杀?是有不准同性恋出门?
作者: psyeye520 (genuine520)   2016-12-14 07:33:00
作者: octopus4406 (章鱼仔)   2016-12-14 07:47:00
干 真准 嘘文真的讲不出什么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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