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lphi5566 (delphi)》之铭言:
: 我本来对这个议题也不怎么关心
: 毕竟人家结婚关我什么事呢?
: 但是从段宜康说出"办公听会只会扩大争议"这句话一出来
: 我就开始注意到这个议题是很有问题了
: 我首先注意到正反方之间的舆论信息是不对称的
: 苹果日报完全是偏同志的 说它是同性恋日报是一点都不过分的
: 其他媒体也都只会放大反方的话来嘲讽 把反方妖魔化
: 而不正视其中一再强调的滑坡理论发生的可能性
: 到底修完民法后是这个事件的结束?还是更激烈冲突的开始?
: 没有人愿意正视 也不像七天特休假那样广泛去讨论
: 大家都"想当然耳"的一厢情愿认为不会有影响 并且人云亦云
: 我是不太相信这种假象 天下所有事物都有一体之两面
: 就像台独可能会引来战争 不可能只有美好 而没有负面
: 看不到负面只能证明这个议题 这个社会并不关注 正反两方也从未充分对话寻求共识
: 再回到立法层面
: 从把男女改成双方的争议,到同志说立专法是歧视的争执
: 这些天来版面上不断有人问同志"什么是歧视"
: 但完全没有任何正面回应
: 不回应只代表很难回应或无法回应
: 就像问台独会不会战争一样 因为是敏感话题 所以就回避
: 回避就会像某些推文"我说你歧视就是歧视"
: 就变成不能说的秘密
: 也许多数人都这么想"到时候遇到再说吧""反正我不会去遇到"
: "他们只是争取自己权益的弱势""他们不会这么过分,我认识的人都很NICE"
: "他们只是嘴巴上讲讲,不见得会做"
: 这提醒我 当初英法也是这样想希特勒的德国 许多都同情德国
: 结果到了希特勒入侵波兰大家才惊醒 他们不是只有嘴巴说说
: 姑息的代价 就是最后被侵略 被关 被丢进焚化炉
: 整个八卦版满满充斥着挺同方对反方的"歧视"之控诉与偏见
: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并没有领500 也没有领便当 也不是宗教徒限定
: 想参加的要自己负责交通饮食 游览车主办单位只负责提供窗口给想去的接洽
: 我们同车车资是自己分摊凑齐交给司机的
: 这运作模式与民进党一般的选举造势其实没有两样
: 参加的人不是只有宗教信徒 像我一样认同理念受邀同行的也不少
: 说真的 我本来觉得男女改成双方没意见
: 但是后来连立专法都叫做"歧视",我就感受到同运团体心胸的狭窄,
: 相较一般人的宽大,他们非常的没有妥协与包容的余地
: 我开始反思,为了你们结婚,就非要把我视为天经地义的男女给改掉不可?
: 将来为了你们的"反歧视",到底还有多少我习惯的东西要改掉?
: 男女就不能跟双方并存吗?
: 挺同方和反同方是否就会因此水火不容?
: 从法律战层面直接翻天彻地的改变,真的是最可行的方法?
: 反歧视明明就无法用法律杜绝 用法律战只会造成白色恐怖迫害的灾难!
: 这个法修改后,同志们真不会乘胜追击,会继续容忍反对的声音存在吗?
: 从这个版面中满满的同方含恨言论中 不容我如此乐观!
: 有很多事情 与其乡愿的认为不会发生 还不如未雨绸缪杞人忧天来的实际
: 今天不站出来阻止 他日被关进监牢 被丢进焚化炉的下一个 就可能会是你
: 改变现状的代价 你想清楚了吗?
: 这个现状已经这样维持这么多年了 这个世界有变不好吗?
: 你看看改变的欧美国家 现在冲突不断在内耗 我们有这个本钱当亚洲第一只白老鼠吗?
: 至少 我想站出来 因为我反对现在修法 维持现状 才是最符合我目前的利益
: 我不是反对同志 我是诉求维持现状 我不要现在改变 我要求多一点讨论
: 同志不是人权 因为同志的产生还是争议
: 所以这议题没有不需要公投 不需要公听会的说法 那是歪理
: 至少要像服贸一样多场才符合比例原则
: 就如同服贸一样 我们也看不到改变的坏处 那是不可知的未来 但我们为何要反?
: 因为安定就是力量 因为我们看不到改变后的未来
: 而现在修法就这么冲突了 让人看到很不安 所以我站出来
: 叫我和同性恋站在一起游行我无法 因为同性恋生理上我就是不行 这是天性 不是歧视
: 我不想因为某天 因为我这种天性 被同方丢进焚化炉
: 有人也跟我一样不反同 但反对修法想站出来吗?
心中狭窄是跟你有类似想法的人,
1. 歧视的定义挺同方说明的很多清楚了,
我不晓得你是盲胞人士,还是听到了,
假装听不懂装白痴,
我这边不厌其烦再教育你一次,
歧视的定义在社会学及心理学家做了很明确的定义,
(1) 对性别有既定的刻板印象
例如 女生一定要穿裙子 留长发
(2) 对你认知外的不同性别的人存在负面刻板印象及偏差
例如 短发穿西装的女生就是不三不四 违反传统
(3) 对于偏差给予了差别待遇
例如 短发穿西装的人就让她面试立刻被刷掉
简单的说你心里可以存在对同性恋负面的刻板印象,
这还不构成歧视,
但是当你赞成并实际给予同性伴侣只能立专法而不适用民法的差别待遇时,
就构成歧视了!
而且所谓的专法例如原住民专法,
是建立在民法之上,
原住民本身就适用民法范围再外加一个专法保障,
跟同性婚姻不适用民法而要另立专法是完全不同层次的问题,
相信这些资讯网络都查得到,
到现在还不懂的人不知道是装笨还是装白痴,
还是真的是盲胞看不见?
作者: mayjan 2016-12-03 10:47:00
人就是会歧视 这点我倒是很认同彭文正
作者: mayjan 2016-12-03 10:48:00
我不知道要怎么否认自己的天性耶这个时间点 去推这个法律 是找死我支持民进党 但非常反对现在提这个东西 尤美女到底干麻看她的肉松事件 我就怀疑她这个人了
作者: mayjan 2016-12-03 10:51:00
司法那块是重要太多了 关系到国家生存了她为弱势发声 很好啊 我也以为她真的很好耶
作者: mayjan 2016-12-03 10:52:00
就是发生了肉松事件啊 让我觉得 原来她也有这一面耶
作者: mayjan 2016-12-03 10:53:00
妳没事送肉松干麻 在那个时机点 而且现在民进党内应该不少人都对她有怨言吧 干现在提这个干麻司法重要性远大于同性恋问题 你立委资源是无限大吗集中火力 一步一步来 没事找这个没社会共识的东西搞我就反对现在讨论这个同性恋议题 你要把台湾搞到烂掉吗
他有解释是代送啊 是真是假不知道 但你只听一面之词就下定论不会太快? 人家推性别平权推这么久 现在总算是法制委员会的主委 凭什么不能推每个反对的都说台湾没共识 同志议题不重要 在搞臭台湾 你关注的最重要前提人关注的就是垃圾?礼拜一那么多人站出来假的吗 到底是哪群人在搞臭台湾
作者: kayamoli ( ) 2016-12-03 11:02:00
为什么讨论这件事会把台湾搞烂?这件事与大多数议题都没有冲突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6-12-03 11:03:00这件事上,就充分看出“某些人”没有同理心,因为对你来说这是不痛不痒的事所以不需要讨论,但对“特定弱势”来说这可是“他的人生”啊!别人的人生不是人生吗?别人的权利不是权利吗?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6-12-03 11:05:00一直说这不重要,有没有想过60-70岁的同志伴侣还能等多久??
作者:
DDRMIX (约翰.史密斯)
2016-12-03 11:13:00不想等太久就支持专法吧 不然再等50年看看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6-12-03 11:16:00就是这种心态“不想等太多就立专法”,你是谁啊?结婚的权利是你施舍的吗?这种歧视的心态真是可恶“什么叫再等50年看看”,明明是权利被侵害,还要再等50年才能跟“异性恋一样”哦!强迫受害者接受折衷的方案,受害者不接受,就跟受害者说你就再等50年看看吧~这倒底是什么心态啊??什么想法啊??
作者:
Vdragon (V字龙)
2016-12-03 11:46:00中肯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