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生育 绿委提12岁以下儿童用电减免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11300140-1.aspx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今天表示,台湾的少子化是国安议题,为鼓励生育,他提出电业法修正
案,应给予家庭12岁以下儿童每人一定用电度数电费之减免,短缺电费则由用电大户分担
。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电业法修正草案,郑运鹏在会中表示,2010年台湾育龄妇女的
生育率只有0.85,是全世界最低,少子化是国安问题,因此他提出电业法修正案,增订为
鼓励生育,积极营造有利养育之友善环境,减轻育儿之经济负担,电业供给使用之家庭用
电,应给予家庭12岁以下儿童,每人一定用电度数电费之减免。
郑运鹏指出,电费减免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定之,每5年检讨
一次。他进一步指出,台湾家庭用电,每户每月平均用电310度,以每户3人计算,一个人
合理用电约100度,给予12岁以下儿童每月用电100度的减免,电费减免每人100度都以新
台币1.63元计,全台有245万4455位12岁以下儿童,总计每年将少缴48亿元电费。
郑运鹏表示,若是分担给114万5902个用电大户,平均每个用电大户,每年只增加4189元
,每月增加349元,对这些用电大户来说,不会增加太大负担,甚至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但是对全台湾有12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就能实质上得到减免,虽减免的也不多,但会感觉
到政府鼓励生育,给予的温暖与政策的支持。
郑运鹏也说,经济部都认为说这是针对特定对象,但他要说明的是,这是对不特定对象,
也不会图利他,因为他不会再生小孩了,也希望为鼓励生育率,整个政府都要动起来,不
只是电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