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ogee (woogee)》之铭言:
: 刚刚看到多元成家有一个叫《伴侣制度》
这是2013年的多元成家的法案,
要是所谓的订专法是这种法,
护家盟会集体跳海吧~ 这远比修民法纳入同性婚姻还多.
: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应该跟多元成家是分开的吧?还是我理解有错误?
多元成家是一个非常先进的概念,
先进到把所有都包在念了,
他包括了同性婚姻,也包括了伴侣制度,还有家属制度
所以同性婚姻合法化和多元成家不是分开的,
而是多元成家中还包括了同性婚姻
: 如果不是分开的,也就是同性恋婚姻会以伴侣制度的方式通过?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法案不见得会全过.
: 如果是分开的,为什么连批评伴侣制度,同同都要出来跳脚呢?
因为根本就不是那样啊..
看到有人鬼扯很难忍受的
(对了, 我不是同性恋)
: 伴侣制度就草案看起来,大概是
: 1.直系亲属相互间不得缔结,婚姻与伴侣不可并存,仅能择一。
: 所以旁系亲属可以缔结伴侣关系
: 且因为是伴侣关系而非婚姻关系,所以并不违反民法第983条中所述
: 民法983条,转自全国法规数据库
对啊,所以呢?
爸爸和继母是婚姻关系,儿子和继母就是直系姻亲,
在多元成家之下,儿子和继母不能成为伴侣也不能成为婚姻关系,
你再回头看那老师的题目,还不够鬼扯吗?
我个人是很支持伴侣制度啦~
在进入婚姻前,这是一个给女友保障的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