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slin123 (rslin)
2016-11-26 10:25:21如题,如果是优生学的原因,不孕症,丧失生育能力的组和如老母亲和儿子,其他如同志
等,应该都可以因为相爱而结婚
如果是伦理问题,西方古代王室为了继承问题会娶女系成员如母姊妹必免旁系争继承权
不讲这么极端,以往堂兄妹,表兄妹结婚也很常见,现在却不行
我们现代人婚姻伦理观以此相比算是进步还是退步呢?
还是法律人高兴随便定的?
因专法还是民法突然产生的疑惑
只要不生下孩子,那就完全没有优生学问题啊但是你要想想,兄弟姐妹基本上就是同住在一起的“家人”吧? 那为什么有需要透过婚姻成家的必要?
作者: jschen01711 (玩得不错) 2016-11-26 10:27:00
不适用于新北
作者:
Fireya (☆*"`'*-.,)
2016-11-26 10:27:00堂表兄弟姊妹不是三等亲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6-11-26 10:29:00你举的优生学例子有伦理问题 伦理例子有优生学问题
作者:
NTJL ( )
2016-11-26 10:31:00台湾是五等亲吧
虽然我个人觉得伦理上面来看很恶心 但是说穿了如果真的相爱那是他人自由
作者:
Wunscha (米米)
2016-11-26 10:40:00三等亲是..你舅舅叔叔伯伯阿姨欸..或是姪子女跟外甥子女
作者:
danieljou (ã‚~ã¤ï½ž)
2016-11-26 10:45:00公民老师常请假齁
作者: linqqq007 (linqqq) 2016-11-26 10:47:00
伦理大于优生学居多
作者:
mortleo (mort)
2016-11-26 10:53:00继承是财产问题,并非伦理考量(反伦理)
印象中德国没这方面规定,不管什么优生学,这真的是别人家的事情啊…如果真的相爱,国家机器不该从中作梗
作者:
illreal (现在是1:24唷)
2016-11-26 10:58:00伦理问题。法律保障人生而平等故基因无优劣之分。血亲性交罪亦归为妨害风化篇章。
作者:
Hanbor ( )
2016-11-26 11:16:00父亲的朋友有一个就是跟表妹相爱生子 也没结婚 儿子没病念到硕毕了 也没出来吵要结婚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