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有没有同婚支持者怎么思考的八卦

楼主: GermanNavy (刚射了三发在金刚肚子里)   2016-11-24 10:45:29
昨天在某社交网站跟人讨论修专法的问题
对方就是很坚持因为平等,所以不能用专法,一定要民法
跟他说民法就是默认异性恋使用
同婚套进去很多不合,修法很麻烦,修不好就是所有人一起被冲击
我详细用各种方式换句话说写了三篇回他
他竟然可以听不懂
问他说如果今天有同志结婚
之后然后因为“娘家归属问题”起争议需要法院裁决
像这样争议要怎么判?
修民法改不好就是冲击到所有人
用专法反而可以写清楚同婚的娘家相关问题要怎么定义、怎么规定
竟然回我:同志没有娘家啊,根本没有这个问题
真的是瞬间无言
后面又想起版上之前有提过的通奸罪认定是“性器交合”,对于同志可能无法起到规范的
问题
结果我竟然被检举
妈的,要是在八卦版我早就嘲讽开下去陪他跳针了
有没有要怎么跟这款人沟通的八卦
是不是只能陪他们一起跳针泼粪才能让他们稍微听懂?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11-24 10:47:00
就甲甲以为修了民法就没事了阿
作者: a0813   2016-11-24 10:47:00
如果有这种争议那也是甲甲自己的事,其他人都还是原本怎么做就怎么做啊
作者: rdadi (传说中的路人by鲸鱼)   2016-11-24 10:48:00
同婚很多都是平权至上,根本没在套逻辑的好吗!懒的解释,尊重=\=打破体制!
作者: death840922 (馒头~)   2016-11-24 10:48:00
要不要列举修改后的民法哪里会出问题啊,键盘法律系
作者: ltameion   2016-11-24 10:48:00
甲甲以为修民法只是结婚而已 关别人屁事 本质上就是自私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11-24 10:49:00
讲的好像贵国只有民法的样子XD
作者: Vdragon (V字龙)   2016-11-24 10:49:00
同样的爱另立专法就是歧视
作者: as6633208 (okokokiknow)   2016-11-24 10:50:00
同志就是只为自己权益想修法却不考虑后果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11-24 10:50:00
结婚是假议题 立法规定他们跟大家一样才是目的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11-24 10:50:00
这篇讲的通奸跟性侵的认定标准就不一样了
作者: rkb84 (rkb84)   2016-11-24 10:51:00
改民法不修专法官方的社会冲击影响评估报告在哪?
作者: as6633208 (okokokiknow)   2016-11-24 10:52:00
同志们就自以为自己思路清晰 但真的有人拿法条出来反时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6-11-24 10:52:00
法律里有分夫家娘家这件事本就有问题了,
作者: rkb84 (rkb84)   2016-11-24 10:53:00
同志的性倾向与异恋不同,社会冲击要评估
作者: as6633208 (okokokiknow)   2016-11-24 10:53:00
同志们又讲不出个所以然 到底是谁没逻辑呢??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6-11-24 10:53:00
结婚的权利义务,竟然还会因为性别而有差距
作者: sammon (海帶)   2016-11-24 10:53:00
法律上必须尽可能消除消除性别差异,可没规定必须回娘家这种事情。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6-11-24 10:55:00
(一般应该是指娘家在分家产时,女儿分不分得到啦)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1-24 10:56:00
两边各打五十大版,其实这议题同温层效应很严重,
作者: jagger (87分不能再高了)   2016-11-24 10:56:00
政治正确的甲甲你敢嘴?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赛潘安)   2016-11-24 10:56:00
什么都甲甲自己的事不关别人屁事,那就出去建国自己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1-24 10:57:00
双方都搞不懂,对方怎么会那样去思考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赛潘安)   2016-11-24 10:57:00
玩啊
作者: sammon (海帶)   2016-11-24 10:59:00
如果在过去还有一堆规定是偏袒丈夫的,例如冠夫姓,从父姓等等,那同性婚姻可能还有问题。但这些很多因为违反性别平等而被修改,套用到同性就没啥问题了。
作者: MaYingJoe (我不是马奶)   2016-11-24 11:02:00
看到原po用思考程式码的方式思考法律 难怪没办法说服人
作者: outfeel (陌生人)   2016-11-24 11:04:00
现在是民法不够进步有bug不修民法立专法眼不见为净这样吗我也觉得反同婚的跳针无法沟通呀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6-11-24 11:07:00
传染性病当人权的极端份子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4 11:13:00
先把专法法条拿出来再说每个在那边说要用专法的,草案呢?根本就是在拖台钱
作者: ivan01023 (Ivan)   2016-11-24 11:16:00
对啊 就没草案你们在急什么 整天急着推同婚修民法有什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来比大只小只啊)   2016-11-24 11:16:00
说个笑话 同志的爱等于异性恋的爱
作者: rbcajyh (rrbbccaa)   2016-11-24 11:16:00
我跟楼主遇到一样的状况,对方就是坚持立专法=同志被特殊化=不平等,跟他怎么说都没用
作者: outfeel (陌生人)   2016-11-24 11:17:00
我说bug不就是这个? 你觉得民法好是你觉得别人不觉得啊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6-11-24 11:18:00
回娘家的法律问题变成回配偶家就没事了呀,有困难吗 ^^"应该没什么民法是回配偶家搞不定,非要动用到娘家的吧 :)
作者: iamJINGLE (春花)   2016-11-24 11:18:00
不太懂想要区分娘家的点?法律上娘家与婆家地位是一样就是配偶双方各自的原生家庭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4 11:20:00
民法草案早就出来了专法草案了?
作者: wcgg (厕所GG)   2016-11-24 11:20:00
民法默认异性恋用?是默认人民使用好吗。
作者: outfeel (陌生人)   2016-11-24 11:20:00
如果只是用词我不懂为什么真的有心会解决不了还有你说的漏洞都只是以异性恋立场 假设真的立专法好了改天民法有更动 专法需不需要跟着更动
作者: wcgg (厕所GG)   2016-11-24 11:24:00
你到底对娘家的部分想表达什么?内文对别人说同志没娘家问题说无言,下面又说修民法搞不好会让同志硬搞出娘家
作者: bbaad (ABS)   2016-11-24 11:25:00
社会没有一定共识的事情,不可能修得过的,别鸟那些了
作者: outfeel (陌生人)   2016-11-24 11:26:00
要花更多时间人力 但在你看来这件事就不算是"漏洞"?我是觉得这种价值观的事很难说服不同立场的人的
作者: wcgg (厕所GG)   2016-11-24 11:27:00
再来,不管你想表达啥民法都没有对回不回娘家有任何义务规范,过去女人有讲居所迁移至男方居所的义务,现在可没有。
作者: outfeel (陌生人)   2016-11-24 11:27:00
除非就是某天发生在自己身上了才会瞬间价值观翻转吧但我对历史的发展还是乐观的
作者: U0215C023 (吉霸a摩托托)   2016-11-24 11:33:00
版上搜寻专法,应该有很多资讯可以看,楼主说专法比较好,那张某女艺人就不会整个翻到黑掉了吧,言归正传,修正民法是最快且最有效率,达到实质上的平等,设立专法,简单说就是做半套,又或者隔离、排他性较强,也就是前面推文说的,眼不见为净,试想法条特地为同志设立,男同?女同?第三性?无性?双性?每多一个就要多增修一大串法条,又无法达到实质上的平等,可能会造成很多异性恋觉得拥有,民法婚姻好棒棒,同志特地设的法,就有一种次等、施舍的感觉,德国就玩过一次了,立完就立马后悔了,早知道直接原本的就好了,绕了一大圈,同志要的很简单,和异性恋一样可以"平等"的结婚,有个稳定的关系。
作者: wcgg (厕所GG)   2016-11-24 11:34:00
我再看了一次你的内文,你担心娘家归属问题无共识吵到需要法院裁决?这要嘛就是双方吵到出动社维法要嘛吵到离婚上民事法庭,异性同性家庭都一样,跟这次修法关系在?我不懂你的明白
作者: linchai   2016-11-24 11:47:00
设专法就是我把你们当人看的意思 懂吗还有民法有说到娘家归属吗 你是人他们也是人 修法有什么问题
作者: adsl22121927 (xddddddd)   2016-11-24 11:49:00
你想太多了,修民法没那么难,这只是单纯的立法技术问题而已,处理方式很多至于通奸罪的部分是刑法的范围,跟民法没什么关系,我不懂你为何会把这两个放在一起谈?
作者: windr (天河银明)   2016-11-24 11:53:00
对一般大众而言法律不管怎么定,结果就是让他们能结婚可是同婚议题抛出到现在,只觉得他们毛真多
作者: adsl22121927 (xddddddd)   2016-11-24 11:54:00
然后你说的“娘家归属问题”,我其实不大能理解你这段话到底想表达什么,是指离婚还是......?
作者: U0215C023 (吉霸a摩托托)   2016-11-24 11:55:00
专法与民法的评估,无论是性别平等也好,各种利益上的考虑也好,绝对是民法>>>>>>>>>>专法,你都用特定族群形容同志了,为何不大大方方直接说同志朋友呢,为何要加个"特定"族群(排他?,然后"专"法,我只能说,人要将心比心,有的人说同志的爱不是爱,那是什么? 有人说同志的婚姻不是婚姻,那他们至今努力争取为了什么?身为台湾的公民,只有性倾向不同,只是想何异性恋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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