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祖母、跪求死 判无期
2016-11-12 03:13联合报 记者蓝凯诚/高雄报导
陈姓男子不满常被高龄祖母数落,持刀杀死扶养他长大的祖母。法院审理时
陈当庭下跪道歉、哭泣求死,母亲、胞妹则帮他求情,法官认为陈有悔意,
有教化可能,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
诉。
判决指出,陈男(卅五岁)从小由祖母养大,父亲两年前过世后,与祖母仍
同住。由于没固定工作,常遭祖母数落,因此购买三把水果刀预谋行凶。
去年十月卅日凌晨,他持刀刺杀熟睡的祖母;被害人惊醒后反抗,陈仍不断
手起刀落,水果刀因用力过猛断裂,陈又把祖母拖到厨房,抄起杀鱼刀猛刺
,致被害人大量失血死亡。
合议庭认为,陈从小父母离异,父亲在外工作,欠缺父母亲情关照,且一度
轮流居住亲戚家中,感觉遭家人抛弃,生不如死,但无不良纪录;服役时曾
寻短,经医院诊断为“性格异常”,因长期受责难,认为祖母把钱看得比亲
情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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