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香港苹果
2.完整新闻标题:
【人大释法】第 5 次!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解释基本法第 104 条
3.完整新闻内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早上经过表决
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基本法第 104 条原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
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示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星岛日报》报道指,据了解,释法内容将明确规定监誓人的职责及权力,
一旦监誓人认为宣誓者非真诚宣誓,宣誓者须即时离任,不会有第二次宣誓机会。
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李飞随后会在北京举行记者会,解释释法内容。
特区政府稍后亦会举行记者会回应。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tinyurl.com/h2fjge8
5.备注:
今日__,明日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