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恋我癖》激怒中山女高MV全马赛克 Jolin

楼主: muse87131 (qwertyuiop)   2016-11-07 09:16:32
其实中山女高校友的行为很像中共统治地底下的人民,会自我审查,而且不许人家批评自
己国家跟自己的主人。
大家都知道,中山女高向来以校规严格著名,服装仪容规定超级严格,校内教官根本戒严
统治,念过中山的都恨的牙痒痒的。
但是呢,这些人毕业之后,都以“中山人”为傲,全力维护中山优良校誉,不许别人批评

这不就是中共跟中国人民之间的关系吗?
一个字:奴
记得之前搞十二年国教的时候,一堆中山女高的人跳出来骂说没有基测的话,烂学生就可
以读害中山女高,这样会损害中山优良传统。
整个呵呵。
作者: M1006 (M1006)   2016-11-07 09:17:00
想当中山女中的男奴!!说中山女高坏话的出来!! 决斗吧!!
作者: werlight (Light)   2016-11-07 09:18:00
有没有教官仲介中山女高吃饭 我想买8小时
作者: jfw616 (jj)   2016-11-07 09:19:00
你要不要说看看你那一所的
作者: Iceballz (无糖无热量)   2016-11-07 09:20:00
中山女王最高
作者: snailpon (にくきゅう)   2016-11-07 09:20:00
女高女王,快80我,我要当你的奴隶
作者: 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   2016-11-07 09:20:00
我南一中 我骄傲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6-11-07 09:22:00
其实这次很明显累似违反著作权和商标法吧,创作者应该要最了解,反而犯这种错
作者: j4y4wu3   2016-11-07 09:22:00
建中也在靠北繁星吃掉很多台北学生的名额,名校都是一样大啦
作者: vonannes   2016-11-07 09:23:00
柱柱姐
作者: harry7319   2016-11-07 09:23:00
关南一中屁事
作者: slikebb (电梯向下豪洨)   2016-11-07 09:24:00
某人根本不懂什么是著作权跟商标吧中山女高是商标吗 有注册吗
作者: j4y4wu3   2016-11-07 09:27:00
改天原po的名字借我影射你曾经杀过人,我预计拍成影片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11-07 09:27:00
你不在乎你的学校 不代表你的同学不能在乎
作者: j4y4wu3   2016-11-07 09:28:00
言论自由嘛,影射ok。只是个专门发废文的人
作者: applegg (大家加入时代力量)   2016-11-07 09:30:00
作者: j4y4wu3   2016-11-07 09:31:00
用所谓优良传统来不当指涉中山女中在mv一事的小气,偷换概念不错喔有差吗?你不是说言论自由,影射无妨?我可是套你逻辑唷
楼主: muse87131 (qwertyuiop)   2016-11-07 09:35:00
看来你逻辑真的不好.....
作者: seaping (())   2016-11-07 09:36:00
如果你要说影射是言论自由, 那捍卫自己团体权益更是正义不管做好事坏事, 没有得到授权, 没有得到同意, 任意露出就是该死
作者: j4y4wu3   2016-11-07 09:38:00
影射团体是言论自由,学到了神逻辑以后北一女可以被影射援交淫校,因为原po说言论自由不会怎样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11-07 09:46:00
我们可以看看 蓝绿两党拍片讽刺对方的支持者 中国人拍片讽刺台湾人 再来看看乡民们的反应! 你不介意 不代表别人不能介意 你不介意 只是代表这件事情不是你介意的事情不代表你不介意任何事情
作者: j4y4wu3   2016-11-07 09:51:00
原po只会在意优良传统,哪会care尊重是什么
作者: goldenfire (金)   2016-11-07 09:54:00
中山金句:你不在意不代表别人不能在意
作者: WindSucker (抽风者)   2016-11-07 09:56:00
玻璃女中
楼主: muse87131 (qwertyuiop)   2016-11-07 10:00:00
看来这篇戳到某人的玻璃心了
作者: y120196276 (FrogW)   2016-11-07 10:03:00
我是不知道导演在超过24小时前就已经道歉了,还可以继续产生炮火是怎么一回事。莫非是要以正义的反霸凌铁拳打得所有人在社会上活不下去?会惹到大家批评中山玻璃心也是偏激的那些人自找的。今天你觉得拍你肩膀冒犯到你,你当然有权利表达自己的不适。但是当对方都已经道歉了还要攻击其他不相干的人,得利不饶人的行为难道要人家自杀谢罪吗?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6-11-07 10:06:00
局外人废话一堆,呵呵
作者: y120196276 (FrogW)   2016-11-07 10:08:00
有些人说问题是出在校方没同意也有够好笑,校方同不同意都不会影响你们对这个mv的看法,因为校方不可能发函全中山校友已经认同这影片阿!更何况你是依照校方同不同意来决定自己受不受辱?
作者: cscscsxdd (想睡了)   2016-11-07 10:20:00
妈的你就烂啊 讲那么多屁话羡慕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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