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警殉职 检察官要调查驾车警责任

楼主: david75610   2016-11-05 10:39:07
※ 引述《jis0077 (一个人的轻旅行)》之铭言:
: 女警殉职 检察官要调查驾车警责任
: 2016年11月04日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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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园龟山分局女警陈明慧(31岁)与同事涂毓修(23岁)前天凌晨追捕酒驾男子刘水生(45岁)时,在在文化二路与华亚三路口失控撞击路树,陈员颅内出血严重,急救2天后于今午3时许宣告不治,而当时驾车的涂员左大腿骨折,开刀救治后正在恢复中,同样也在该路口自撞遭逮的刘男则未受伤。由于涂警驾车导致女警丧命,桃园地检署表示,今天晚间由主任检察官邱文中带队相验?会勘现场等,将分案侦办追究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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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陈亮佑指出,刘男有竞速飙车行为,涉犯刑法185条《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损坏或壅塞陆路、水路、桥梁或其他公众往来之设备或以他法致生往来之危险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罚金,然因警车和刘男驾驶的车辆在追逐过程中,并未碰触也无互相妨碍,陈亮佑认为,刘男对于两警受伤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没有任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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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倒是驾警车的涂员,陈亮佑认为他虽是依法执行公务,但可以放弃追车,也可以更小心一点,却出现应注意而未注意之疏失,导致警车冲撞路树,坐在副驾驶座的陈员重伤死亡,已涉嫌《刑法》276条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并科3000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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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政署“取缔酒后驾车作业程序”规定,对于单纯违反交通规则而拦检不停的车辆,应迳行举发或通知其他岗哨拦停,除了车上有重要罪犯、车为赃车或明显犯罪嫌疑之外,不可尾追,以免发生事故,造成人命财产损伤。显然警政署也理解到追车带来的风险,并作出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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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龟山分局表示,涂员系依法令行为,本于警察职权应有所作所为。桃园地检署表示,今天晚间由主任检察官邱文中带队相验?会勘现场等,将分案侦办追究过失责任。(突发中心/桃园报导)
: 发稿:1836
: 更新:2348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104/982262/
这次警方追车的事件,就像消防员救火丧生的例子一样
消防员知道救火会有危险,但基于职务仍然决定去救火
对于火场可能发生危险一事有认知,在职业上有危险承担的义务
也有器材和专业知识尽量避免危险发生,有控制危险的能力
所以必须就自己的死伤负责,而不能责怪放火者或失火者
否则房子失火的屋主岂不多背一条过失致死的罪责?
作者: aquaticplant (superman)   2016-11-05 10:41:00
23岁开车经验应该不多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6-11-05 10:41:00
小心正义魔人来嘘
作者: Goodanswer (逐日飞羽)   2016-11-05 10:42:00
推观念正确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6-11-05 10:42:00
同意 如果他不追 那万一酒驾垃圾撞到下班护士怎么办?
作者: ufo15526368   2016-11-05 10:42:00
台湾还真的会去追究失火屋主的责任
作者: w76530   2016-11-05 10:44:00
中肯
作者: RMCC (员林刘德华)   2016-11-05 10:48:00
正确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6-11-05 10:48:00
举例错误 因为酒驾是犯法 所以应该是纵火烧屋纵火烧屋的责任不用追究吗 原来如此w
作者: MacOSX10   2016-11-05 10:51:00
逃逸和酒驾这两个行为本身都是蓄意 你拿过失或意外来比?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6-11-05 10:52:00
最好笑的是不只一人认为正确www
作者: goldenfire (金)   2016-11-05 10:58:00
如果是意外失火不是本来就不怪屋主了?可是大家看到酒驾就高潮了 唉 推回来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6-11-05 11:03:00
明明就是看到小英就高潮 写这种举例错误的文还有人推对
作者: w76530   2016-11-05 11:05:00
哪里看出来纵火烧屋没责任?但消防救火出事算不过去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6-11-05 11:07:00
哪里看出来喔 这串讨论原始文一堆说跟酒驾无关啊ㄏㄏ这篇举例错误文好多人正确啊哈哈哈 酒驾=意外火烧屋哈哈
作者: w76530   2016-11-05 11:12:00
就出事没办法怪酒驾啊,但酒驾还是有酒驾责任今天换成你的蓄意烧屋,消防救火出事也没办法怪嫌犯啊
作者: ufos (玄狼)   2016-11-05 11:18:00
虽然酒驾可恶,但本文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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