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在路上 如果他人拒绝而强拍他是有法律问题的
但是陈水扁是1.公众人物 因"病情复杂随时致死"而保外就医本来就很有争议
因大家都怀疑是托病逃离贪污刑责
他的行为是2.可供公评的 3.有关公共利益 (公共正义)
所以受到大家的关注甚至拍摄 我觉得面包师没有什么不对
我想扁自己是因为要装病很麻烦 心虚所以不想被拍很火吧
作者: EGLD (EGLD) 2016-11-03 11:48:00
有没有病医生说的算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6-11-03 11:48:00
要求营业登记,可供公评;要求食品卫生,有关公共利益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6-11-03 11:49:00他如果是将拍到的影片去检举 大家会给他按赞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观察家)
2016-11-03 11:49:00可是dpp全面执政 高雄又是dpp领地 所以面包师只能被追杀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6-11-03 11:49:00
大概是心里有鬼...才会很火...是这样吗?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6-11-03 11:51:00
面包师傅不算公众人物,但登记跟卫生与公众人物无关吧?如果他今天有登记又符合卫生,那还有啥新闻可炒?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6-11-03 11:52:00不是检举而是跟拍并散布私生活影片 这说不过去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6-11-03 11:52:00
又没有说拍照之后抹黑说他没登记又不卫生...还是说,只要去跟拍骚扰公众人物就有免死金牌?
作者: mini0023059 (hey) 2016-11-03 11:53:00
公众人物
作者: yamhome 2016-11-03 11:54:00
前面怀疑托病,最后又说装病,你的公正好低廉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6-11-03 11:54:00
只要去骚扰陈水扁就可以不用缴税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