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教育部修法禁双薪肥猫 高官3年内不得转

楼主: ifam (用三隻手指托腮)   2016-11-03 11:34:53
1.媒体来源:
民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教育部修法禁双薪肥猫 高官3年内不得转任私校
3.完整新闻内文:
教育部2日召开部务会议,部长潘文忠表示,将修改《教育部组织法》,增设“旋转门”
条款,曾担任教育部次长、主秘、司处长等官员者,离职3年内不能转任私校董事长、校
长,禁止“门神”、“双薪肥猫”。
《公务人员退休法》第14条虽设有“旋转门条款”,规范退休公务员3年内不得进入营利
事业任职,但转任私校没有纳入限制,因私校不属营利事业,教育部退休人员转任私校后
,担任董事、校长等要职,除担任“门神”角色外,还可一边领月退俸、一边领私校职务
高薪,也在教育政策上偏袒私校。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日初审通过《公务人员退休法》修正草案,限制退休公务人员
到私校任职“领双薪”,但对私校月薪若超过基本工资2万千元就停月退、停优存,或退
休部分还可领35%,仍有歧见,全案送朝野协商。
教育部则主动修法,潘文忠表示,过去教育部重要职位退休后转任私校,被外界质疑是“
门神”,这些批评太沈重,因此提案修法,增设禁止“双薪肥猫”,曾任教育部长、次长
、常务次长、主任秘书、司长及处长,离职3年内,不得担任离职前5年内掌理的高教、技
职、会计职务相关的学校财团法人董事长、董事、监察人,以及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校长。
潘文忠指出,此修正草案于部务会议通过后,将依程序送行政院审议、立法院三读,完成
修法,依法律规定,新法修正不溯及既往,在修正条文施行前,已担任相关职务者,可任
职到任期届满或离职为止。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649863ce-bd39-4663-a277-237695177e26
5.备注:
这才是该做的事
作者: Aquari (  ̄Д ̄)=o|▅▅▆▇▇◤)   2016-11-03 11:36:00
马英九: 好险 没限制退休总统
作者: Suboy (关于你的歌~)   2016-11-03 11:37:00
这新政府大概就休假问题有争议,其他问题好很多
作者: f1234518456 (...........)   2016-11-03 11:37:00
私校法要不要修阿
作者: DF801580   2016-11-03 11:38:00
....双薪就该拔掉月退呀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机躲进世界的角落)   2016-11-03 11:40:00
先去公立学校过水三年就好啦...
作者: lawrance (梦想与理想)   2016-11-03 11:42:00
赞喔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1-03 11:44:00
三年? 那先去当个顾问拿车马费就好啦。就没有薪资问题没报劳健保,就不是员工囉~~那有任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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