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nson (文生)》之铭言:
: 这不就是“双周84”变成“单周40”
: 所多的104小时吗?
: 拿零碎的104小时凑成13天,然后减
: 掉实质的7天假,然后骗你多6天?
: 那老板以后提早让你下班1小时扣你
: 积假你要不要?
其实真正的问题
不在七天假
也不在一例一休
而是
为什么台湾在15年前改双周84之后到今天
每周平均工时在2200~2100之间飘动
但是..十五年前没改的时候就是这个数字阿
改之前改之后根本没有明显差异
而政府还以为劳工太辛苦了
把法定工时调低就可以解决
以为变成周休二日就可以解决
结果端出一例一休让老板们依然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要员工继续上班
想要降低实际工时
结果却朝着不切实际的调低法定工时着手
这才是劳工反对的点
支持二例不是因为二例真的好
而是二例才真正让雇主没有太多漏洞可以钻
推二例让雇主聘请足够的员工支应它的业务
而不是开后门让雇主可以直接跟劳工说本公司周休一日
没休的那天直接算在薪水里面给你
我还是坚持一贯的原则
先加强劳检和罚则
再来谈一例一休还是二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