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遏止Uber非法经营 最高罚款2500万

楼主: znlin (看海大叔)   2016-11-01 10:51:39
来看看美国联邦法院的判决是如何?在此节录一些内容给大家看看
http://www.ifuun.com/a20161018466974/
https://read01.com/oaPJAM.html
波斯纳法官作为法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在这两个涉及新事物和旧事物之间的冲突的案
件中,从商业模式和技术变迁、经济进步、市场竞争等角度论证对网约车平台实行不同
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模式的合理性,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案件缘起:都是差异化监管惹的祸
原告基于七大理由挑战这项法令。其中四项理由立足于美国宪法,另外三项立足于伊
利诺斯州法律。一审法院确认了原告的两项主张,认为允许网约车平台在无需接受相同
监管的情况下与出租车公司同台竞争,违法了平等法律保护原则但驳回了其他五项主张。
原告和被告都不服一审判决,将该案上诉到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
上诉法院:全面驳回出租车公司的无理主张
Uber夺走了出租车公司的财产了吗?
出租车公司认为Uber允许其司机在未获得出租车牌照的情况下进入出租车市场,这
等于将它们的财产拿走从事公共使用却没有补偿它们。上诉法院认为,这一观点完全是
站不住脚的。如果芝加哥市没收了出租车牌照,就等于没收了出租车,因为没有牌照,
就没有出租车。但芝加哥市并没有没收出租车牌照,仅仅是允许Uber等网约车平台与计
程车公司同台竞争而已。这引出了第二个问题:出租车牌照排斥竞争吗?
出租车牌照排斥竞争吗?
“财产”并不包括免于竞争的权利。当一项财产包含以特定方式在市
场中运作的许可,并不附带在那个市场中免于竞争的权利。因此,如果一个
人获得了开咖啡店的许可,他并无权禁止他人开茶馆,虽然这两者是相互竞争的服务。
专利权代表的是制造及销售专利产品的独家权利而不是阻止竞争对手发明未侵权的替代
产品,防止专利权人自己的利润受到损失。事实上,当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出现时,通
常的结果就是旧技术、旧商业模式的衰落乃至消亡。如果旧事物拥有阻止新事物进入
同一市场的宪法权利,那么经济进步将骤然停止,我们现在就不会有出租车、电话、计
算机而是马车、电报、计算尺。
事情本身没有对错,端看从哪个角度切入。
作者: pooznn (我~~~是来被打脸滴!!!)   2016-11-01 10:53:00
有阻止新事物进入吗?! 不过是要求落地缴税 有那么难吗???
作者: fku5566 (法克尤五六)   2016-11-01 10:56:00
鬼岛有鬼岛的玩法 滚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6-11-01 11:07:00
你出租车也可以转变成UBER化竞争阿 如果UBER的优点只是便宜那你出租车司机可以更便宜阿
作者: hinajian (☆小雏☆)   2016-11-01 11:09:00
如果你开了一间没通过消防安检的茶馆 当然是叫你关门啊
作者: ycniou (ycniou)   2016-11-01 11:09:00
所以对于未受监督的地方完全没有讨论吗?台湾讨论的是监督,也不是竞争的问题呀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16-11-01 11:20:00
行政法这种东西 你看政府的玩法 想遵守的脑袋有点问题比较像是一群人谈好利益 然后其它人不准不照我的玩法有关系就可以谈 没关系就是用我的规定这样有什么值得尊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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