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于人伦!女儿遭性侵跳楼自杀终身瘫痪 狼父重判定谳
三立
台南市1名39岁的离婚男子4年前趁当时就读国中、患有忧郁症的女儿服药后,三度猥亵、
性侵女儿。女儿因深感羞耻,自三楼跳楼自杀,却造成终身要坐轮椅、大小便无法自理,
虽然被害人表示“可以原谅爸爸了”,但最高法院仍支持二审见解,今(24)日将上诉驳
回,依家暴妨害性自主判刑17年6月确定。
判决书指出,男子2000年间与妻子离婚,女儿由前妻取得监护权。2012年7月,女儿14岁
,正值青春期,母女屡因管教问题发生摩擦,于是前妻带着女儿搬回男子在台南市的住处
同住,由男子与女儿同睡一房、前妻独自睡客厅。男子明知女儿有忧郁症,服药后会有一
段时间身体无力,仍于同年9月某日深夜,酒后情欲冲动下,抚摸服用药物后瘫软在床的
女儿下体。得逞后,男子见女儿并未追究,乃食髓知味,10月初的某日深夜改用手指性侵
女儿。得逞后,男子见女儿仍无追问之举,遂变本加厉,又于10月18日凌晨1时许酒后,
先后用手指、按摩棒及性器,性侵服药后瘫软在床的女儿得逞。
女儿因服药而无力反抗,但未丧失意识,知道男子对她做出悖于人伦之举而深感羞耻怨愤
,惟基于父女之情乃一再隐忍,但终因无法接受遭生父数度玷污,于同月21日凌晨2时许
跳楼自杀,虽获救但身体多处受重创,致无法走路,须靠轮代步,且无法自理大小便。因
女儿自杀前写有字条,警方循线逮捕男子到案。
台南高分院审酌,男子为人父竟不知爱护、教导女儿,趁女儿服药后加以性侵,致女儿因
无法接受遭生父玷污而跳楼自杀致重伤,男子被捕后虽坦承犯行,却在一审期间弃保潜逃
,2年后通缉归案,到案后却又翻供,否认大部分犯行,考量已获女儿原谅,依1个成年人
故意对少年乘机猥亵致人自杀而重伤、以及2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乘机性交致人自杀而重
伤,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7年6月,全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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