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三年出国条款”废了移工雀跃仲介跳脚

楼主: monbaician (百千)   2016-10-22 09:48:52
焦点事件通讯社
“三年出国条款”废了 移工雀跃 仲介跳脚
焦点事件记者侯百千报导
今日(10/21)《就业服务法》第52条修正案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删除移工在台湾每工作3
年,必须出境一次的规定,未来移工得以不需每3年再被抽取一次高额的仲介费。而立法
院门口,移工团体与仲介团体则是相互叫阵;仲介业者将矛头指向劳动部长郭芳煜,认为
其应为修法结果负责。双方在警方人墙的阻隔下,没有直接的接触,也没有更进一步的冲
突。直到早上10点,立院内传出修法顺利三读通过的消息时,移工与劳工团体欢声雷动,
相当雀跃。
但仲介团体相当不满,在现场跳脚,桃园市就业服务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黄杲杰表示,删
除3年必须离境的规定,无心工作的移工将滞留于台湾的安置中心,因为总额限制的关系
,其他移工无法入境,将损害雇主权益,而患者将无人照顾。仲介并将矛头指向劳动部长
郭芳煜,仲介团体认为,未来外籍移工若在台湾逃跑,对本国劳工权益亦会造成损害,政
府没有配套措施,就贸然修法,认为其必须为修法结果损害雇主权益负责下台。
仲介业者吕理唐表示,若删除3年必须出境一次的规定,未来雇主若不与移工续约,就必
须提前通知,如此一来移工可能会有怠工甚至有逃跑的情形发生;吕理唐说,过去移工若
与雇主发生争议,雇主可以在3年移工离境时不需通知就予以解聘,而未来修法后移工与
雇主发生争议还得送交劳动机关调解,修法根本是徒生劳资对立,“未来大家就都等著看
”。
国际劳工协会代表陈容柔则驳斥,3年必须出境一次的规定,不仅让移工每三年必须再被
收取一次高额仲介费“扒皮”,对于雇主来说,也得自行负担其空窗期的负担;而修法后
关系良好雇主可以直接续约,移工也可以免再遭受扒皮,对于劳雇双方是双赢;而关于劳
资争议,陈容柔表示,劳资争议是在雇主有违法前提下,才得以进行,移工并没有办法因
为不被续约的理由提起程序,找不到工作就得回国。
陈容柔说,安置中心的设立目的,是让移工受到性侵、人口贩运或是各种不当对待时得以
安置,并不会发生仲介团体所说的“大量滞留”,也不会让安置中心“得利”。陈容柔说
,若如仲介团体所说,移工等人权团体抗争是因为要让安置中心等相关人士收取补助金,
那全台2分之1的安置中心都是仲介经营,是不是也是为了“谋利”?
而在这次修法结果的影响之下,不仅外籍移工未来不需再3年一次强制出境,未来每三年
也会有21天的返乡假,对于移工权益的提升也更进了一步。移工团体表示,这次虽然取得
阶段胜利,之后还是会关注相关法令与配套修法,移工权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新闻连结: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1152
焦点事件粉丝页: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infocus
作者: black1x2y3z (blackman)   2016-10-22 09:49:00
推一个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0-22 09:50:00
哈哈仲介死好
作者: lolic (lolic)   2016-10-22 09:51:00
资方崩溃一定就是好政策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2 09:51:00
因为以前资方都让外劳回去然后回来福利降为新人等级
作者: A80211ab (我爱买菜)   2016-10-22 09:51:00
少赚
作者: crazypeo45 (死刑)   2016-10-22 09:52:00
是在崩溃什么啦 逃跑抓到就遣返啊
作者: hw1 (hw1)   2016-10-22 09:53:00
靠林淑芬carry的
作者: edwin8 (圣碘)   2016-10-22 09:53:00
推 修法修得好
作者: BIGETC (参拾西燕)   2016-10-22 09:54:00
资方和吸血仲介都不爽 那样必需通过
作者: hw1 (hw1)   2016-10-22 09:54:00
仲介吃像有够难看 根本人蛇集团
作者: aptiva   2016-10-22 09:56:00
资方抗议就是好政策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10-22 09:56:00
真的是吃相难看 这些仲介别出来丢人现眼
作者: npsi   2016-10-22 09:57:00
这个可以推 让外劳融入本地才能增加消费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10-22 09:58:00
三年出境一次 雇主额外增加一堆成本 只爽到仲介而已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来乱的)   2016-10-22 10:00:00
仲介死好
作者: mezz (.....)   2016-10-22 10:02:00
仲介真的吃人不吐骨头,外劳来头一年根本做白工付仲介费
作者: ivymina (我是林阿嬷)   2016-10-22 10:02:00
不过台湾工作太血汗,很多外劳被操到只想回去不想留下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6-10-22 10:03:00
仲介跳脚就表示这政策没错,Good!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10-22 10:03:00
仲介提一些烂论点来反对,搞半天还不是为了仲介费
作者: saadrupbn (ASH神手)   2016-10-22 10:03:00
以后会有很多外劳变成干女儿.跟继承财产的戏码出现
作者: gracefeather   2016-10-22 10:04:00
资方抗议?那就做对了
作者: losewind (错的时间对的人)   2016-10-22 10:05:00
仲介就是该死 根本就是卖奴集团
作者: MattOwl (麥特貓頭鷹)   2016-10-22 10:09:00
作者: princeguitar (王早)   2016-10-22 10:09:00
超恶心
作者: ppc ( )   2016-10-22 10:10:00
看看剥削者的嘴脸
作者: codehard   2016-10-22 10:11:00
看仲介跳脚就是爽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6-10-22 10:11:00
作者: nicoleshen (㊣㊣)   2016-10-22 10:12:00
仲介不爽?那一定是好政策!!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0-22 10:12:00
仲介死死好
作者: FangYu615 (肥郁)   2016-10-22 10:12:00
作者: waqw (sscadas)   2016-10-22 10:13:00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16-10-22 10:13:00
黑心仲介抽不到头 开干啦
作者: Silverdawn (Ptt乡民)   2016-10-22 10:14:00
仲介崩溃就是爽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6-10-22 10:16:00
呵呵
作者: xulzj524 (未完,待续。)   2016-10-22 10:19:00
仲介每年的奖金飞了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6-10-22 10:22:00
看仲介跳脚就是爽
作者: oopalmoo (PTT坏了500收)   2016-10-22 10:22:00
无心工作不遣返还养他?有这么好的老板
作者: afiend0927 (飞轮爵士)   2016-10-22 10:23:00
民主社会渐渐走向奴隶制度了…
作者: koala0416 (koala)   2016-10-22 10:23:00
我是资方不是仲介 这是个好政策 只有仲介会崩溃
作者: clare   2016-10-22 10:23:00
好政策 推一下
作者: mopigou (mopi)   2016-10-22 10:25:00
不要在转弯囉,仲介该死就对了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6-10-22 10:28:00
爽,仲介没干嘛又抽一次血汗钱的规定早该废掉
作者: cj04m06 (凌)   2016-10-22 10:28:00
资方哭哭肯定是好政策
作者: hung9465   2016-10-22 10:30:00
无良吸血仲介,死好
作者: cpr104 (羊声咩咩)   2016-10-22 10:32:00
以前可以爽赚 没了哭哭
作者: DOUGOOD (为妳好)   2016-10-22 10:33:00
死好死满
作者: k0938773318 (3886)   2016-10-22 10:34:00
仲介跳脚就对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