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交通事件
每天都会上演各种不同的情结
闯红灯的、逆上国道的、机车上快速道路等等之类的
通常没出事都还好
一出事撞人的一定都会被冠一个应注意而未注意
让肇责不会是单方100%
据说是法院怕这种小事拖太久
所以想出来的折衷方案
像是小鲁的同事清晨撞飞了一个闯红灯的阿婆
法院以应注意而未注意
判赔15万的道义赔偿给阿婆
小鲁同事却因为法院的判决
保险跟本不甩你这种东西所以拒赔
又像是小鲁朋友在敦化圆环撞飞一个逆向又走圆环内线的机车
一样也是应注意而未注意
要赔对方修车费用,但可提列折旧
但对方却因为没保险
小鲁朋友的保杆只能摸摸鼻子认了自己修
究竟台湾的应注意而未注意到底有多强大呢
真的不可能单方肇责100%吗
有没有八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