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暴犯的处理一直是个很棘手的问题
以前看过讨论
公权力面对施暴者 究竟该施罚到什么程度
坐牢?阉掉?化学去势?
第一个我觉得太轻
(虽然在台湾 监狱文化会好好教育 但那是台面下的事)
后面两个虽然造成施暴者的痛苦
但相对的 会不会引起报复心态?
即使后续用公权力保护当事人 社会成本还是太高了
跟现行的保护令一样 无法做到强力的预防
台湾刑法 保护财产的观念仍大于对人身侵害
所以这方面还无法找到适当的讨论与处理方式
不过国外公布姓名跟通报街坊
放在台湾大概也会被人权团体抗议就是
最后补个20年前关注度很高的新闻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122/32250893/
当事人已经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