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ivya (猪微雅)
2016-10-12 11:32:00: 冯沪祥性侵看护须入监 称重病今暂不发监
奇怪耶~
这案子一拖就拖十二年,是在拖什么意思?
拖十二年,结果在发监执行的前一天
强奸犯冯沪祥说自己重病,就可以在发监当日不用被关进去
那本肥是不是可以合理的怀疑,整个司法体系都知道这个人就是实实在在的强奸犯
为了不让他被关进去,只好一拖再拖
拖到没办法拖了,再让他使出这个重病招,不用关?
法务部长,邱太三,你看见了吗?你相信这里面没有问题吗?
还是听说性侵犯被关进去之后,会被洗屁屁
所以像这种中国党权贵的屁屁绝对不能被别人看见?
台湾司法再一次教育我们“如何强奸女性,而且还不会被关”~
必要条件:
一,中国国民党籍
二,发监前一个礼拜,大喊“愿意为中国统一大业牺牲”
真的好棒棒
强奸犯在发监前一日说自己重病,就可以不用被关耶~
大家都学起了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