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冯沪祥性侵看护须入监 称重病今暂不发监

楼主: Divya (猪微雅)   2016-10-12 11:32:00
: 冯沪祥性侵看护须入监 称重病今暂不发监
奇怪耶~
这案子一拖就拖十二年,是在拖什么意思?
拖十二年,结果在发监执行的前一天
强奸犯冯沪祥说自己重病,就可以在发监当日不用被关进去
那本肥是不是可以合理的怀疑,整个司法体系都知道这个人就是实实在在的强奸犯
为了不让他被关进去,只好一拖再拖
拖到没办法拖了,再让他使出这个重病招,不用关?
法务部长,邱太三,你看见了吗?你相信这里面没有问题吗?
还是听说性侵犯被关进去之后,会被洗屁屁
所以像这种中国党权贵的屁屁绝对不能被别人看见?
台湾司法再一次教育我们“如何强奸女性,而且还不会被关”~
必要条件:
一,中国国民党籍
二,发监前一个礼拜,大喊“愿意为中国统一大业牺牲”
真的好棒棒
强奸犯在发监前一日说自己重病,就可以不用被关耶~
大家都学起了来吗?
作者: lolic (lolic)   2016-10-12 11:32:00
准备出国造深了 果然党国遗毒内奸太多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0-12 11:32:00
现在是DPP执政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6-10-12 11:32:00
司法真的需要一波清洗....唉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6-10-12 11:33:00
哈哈哈 有钱判生没钱判死,台湾法律系? 笑话~
作者: panzer1224 (panzer1224)   2016-10-12 11:33:00
2楼你以为DPP执政就管得到司法那批高级KMT外省人喔?
作者: cowboy183 (水汪汪大眼睛)   2016-10-12 11:35:00
...速审法最近才通过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6-10-12 11:36:00
司法分两段 行政院法务部和司法院的法院系统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10-12 11:36:00
这是受刑人的权利 等检察官真的暂缓发监执行再来讲
作者: youfe (随时做好准备 用心生活)   2016-10-12 11:36:00
疑?不是现在要被关都说自己有病就可以了吗?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6-10-12 11:37:00
司法院里面是自成小圈圈 而法务部职权就是行政院的问题
作者: lolic (lolic)   2016-10-12 11:37:00
总统换了下面的人又没换 蔡英文不处理就换他漏尿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6-10-12 11:40:00
阿干~就风雨太大船出不了海阿,不然谁想多拖几天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6-10-12 11:43:00
同理可推 整个国家都知道阿扁是贪污犯
作者: jokerleo815 (明朝来的公羊)   2016-10-12 11:45:00
不是要为国牺牲,这家伙烂透了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6-10-12 11:46:00
反正就是沿用五十针的招数,台湾的日常!
作者: getwild (@@)   2016-10-12 11:47:00
当时在台北打个反扁急先锋就让这货色选上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10-12 11:50:00
这人就是__ 年轻时搞哲学系事件 老了强奸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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