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ighties (oldman)》之铭言:
: 引言恕删。分享我的看法。
: 你的论点是传统的'没有不景气,只有不争气'
: 阿叔我也信这套很多年了。这些年开始有这样的反思
: 请问劳基法是不是为了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准所订立?
: 你可以就这点提出质疑。但以劳工相对剥夺感之强烈来看,应该没太大疑虑。
: 所以这个'合理的标准',在台湾变成'就是不给你,我才能赚更多'的空话
: 然后劳工出来抗争就被打成不努力、不争气、不敢创业(换自己压榨其他劳工)
: 再不然就换老板哭说【这么爽我去上班就好啦,当什么老板】云云
: 好的,现在请反思
: 是不是真的每个人都适合当老板?
: 小小台湾是否真的需要这么多人抢著当老板?
: 如果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提供合理待遇,足以让人安心服务大半辈子
: 真的需要这么多人都来开咖啡厅、简餐店和房仲?
: 请不要死板地钻牛角尖,给制度一点想像空间
: 然后,我们才有机会变得更好
劳基法从来不是为了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准所订立,
而是为了保障"最低"的待遇标准.
劳工的工作有其产值, 雇主愿意给的待遇不会超出这个产值.
以法定方式强制提高待遇, 若是超出其产值, 这名劳工必定会失业.
劳基法保障基本待遇的基本原理, 并非强迫雇主给予更高待遇.
而是消灭低于基本待遇的工作.
把基本待遇的标准订得越高, 消灭的工作数量都越惊人.
至于因为工作消灭而失业的劳工, 则是借助社会救济另谋出路.
要把低于"合理待遇"的工作通通消灭,
请问这会有多少人失业?? 需要准备多少预算去救济他们??
"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工作没资格存在", 是一个比较可以被接受的原则.
即使是最无良的资方, 也无法否认他至少必须让员工能维持基本生存.
即使是最右派的学者, 也会赞同社会必须满足一个人的基本需求.
假如有雇主愿意完全依劳基法调高待遇,
表示他的产业状况本来就付得起较高的待遇,
只差在是要透过政府强制规范或透过工会去争取.
但透过政府去强制规范, 一体适用下会造成体质较差的企业倒闭.
透过工会去争取, 一般工会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弄到企业倒闭.
现在那些所谓抗争的问题, 就是出在其主张上.
他们不是要求政府建立良好的制度, 强化劳工的议价能力.
而是要求政府强迫另外一边的人把钱拿出来给他们用.
这种主张不叫公平正义, 而是美化过的土匪行径.
最后我还是得提醒几句. 即使同样是劳工, 工作能力也会有差异.
你会愿意让工作能力比你差的人, 领跟你一样多的薪水??
(不要扯什么大家都加薪的鬼话, 这只会形成通货膨胀, 有加等于没加.)
我看大多数的人都会觉得甲赛卡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