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同性恋领养小孩 小孩可拒绝吗?

楼主: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6-10-06 11:08:46
※ 引述《RayBoku (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之铭言:
: ※ 引述《startwinkle (星烁)》之铭言:
: : 他们正常的高中毕业年龄是17~19岁,区间选17-22岁并不会太早
: : 所以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没毕业就是在学中,有可能15岁后选择休学处于失学状态
: : 我们在参照人口普查的这个图表:
: : http://www.statcan.gc.ca/tables-tableaux/sum-som/l01/cst01/educ43a-eng.htm
: : 他们第一个高中毕业的年龄区间选择是在15-19岁
: : 也就是说在15岁时高中毕业在加拿大的学分学制是有可能的
: : (eg:4岁入学,花11年修完别人12年的学分)
: : 我认为采用17-22岁很合理,17岁已经是加拿大一般人开始毕业的年纪,
: 这根本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年龄区间的取样是 17-22 岁
: 既然根据学制 15 岁就有可能毕业,那合理的取舍更应该是 15-19 岁这个最可能毕业
: 的区间,作者完全没有解释为什么要舍弃 15-16 这部份
: “Children over the age of 22 were dropped because of a likely selection
: bias in children who live at home well into adulthood.”
: 这句是解释为啥另一个区间只取到 22 岁。但是作者同样没解释为什么可以安稳的在家
: 里住到成年会让取样产生偏差
: 最重要的问题应该是:作者用哪些方法避免孩在学的儿童被计入无法毕业。很可惜,通
: 篇作者都没提到这点,应当可以合理怀疑作者没有排除
: 那就回到之前被提出的问题:当同性双亲家庭的小孩平均年纪比异性双亲家庭来的小,
: 这样的取样很明显对同性双亲的家庭不利
: : 顺便回复下有人一直拿的那篇Michael J. Rosenfeld(2010)研究,是如何被质疑的
: : https://goo.gl/plQvfx
: : Allen对该篇研究的质疑:
: 首先须要知道的是,这位 Allen 就是 Douglas W Allen 同一位,并不是其它人的质疑
: Rosenfeld 其实也对此质疑提出回复,姑且放到最后再看好了,先看一些有趣的
: 第一,A 作者质疑 R 取样的环境背景:2010 时全美的同性婚姻都是非法的,间接性取
: 得的同性家庭样本值得质疑
: 照这个说法,这位 A 作者在 Demography 杂志重跑 R 作者普查样本的结论也会有同样
: 的问题,基本上也应该质疑,结果本篇论文作者用同个理由批评对手却放过自己
: 第二,A 质疑 R 未把搬家这个因素列入考虑,同性家庭与搬家这件事有强烈相关 (当然
: ,这也是作者自称,没有解释为什么);如果把五年内曾搬家搬家这个条件列入分析,有
: 将近 35% 同性家庭的小孩会留级,所以 R 的结论是有问题的
: 但是在本次争论的 A 论文中也分析了搬家,还分出一年内曾搬家跟五年内曾搬家,结果作
: 者自己的结论是搬家与否并没有影响。这种结论打前文一巴掌的发展也未免
: 第三,A 批评 R 因为未纳入搬家的因素,导致样本数大幅度下降,以至于产生错误结论
: 看一下 R 分析的样本:男同家庭 1472 女同家庭 2030,但是 A 自己论文的样本数:男
: 同家庭 423 女同家庭 969。有没有样本数比别人少,还批评别人数目太少会有统计误差
: 、产生错误结论的八卦
: 第四,A 批评 R 未分别分析男同家庭与女同家庭的差异 (这个 R 确实没做)、未分析家
: 庭成员性别组成 (这个 A 自己也没做)、未分析双亲婚姻史状况 (这个 A 也有写,人口
: 普查只能知道当下的婚姻结果,无法评估婚姻史)
: 第五,A 认为人口普查时,有可能因为双亲性别误植使得异性双亲家庭登录在同性双亲
: 家庭,R 应该采取避免措施;这点 R 确实没做,但是在本次讨论的 A 的论文中也没有
: 采取避免措施。再说,加拿大的人口普查也是有约 20% 同性双亲家庭被误植为异性
: 第六,A 认为 R 论文提到的同性双亲家庭小孩多半都是异性双亲因为离婚分居等状况才
: 会进入同性双亲家庭,这会造成课业落后 (个人猜测,A 作者写这个的意思是 R 做不出
: 留级比率的差异性是错的)
: 但是加拿大 2005 年才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距离 2006 人口普查也才一年,就算经由
: 人工生殖,想必同性双亲家庭也很难有一个面临高中毕业的亲生小孩,照 A 作者先前的
: 各种分析,这些因为异性双亲离婚或分居而进入同性家庭的小孩,毕业率较低也是当然
: 所谓异性双亲家庭造的孽由同性双亲家庭承受,但是要由此得出同性家庭对小孩有不好
: 的影响,似乎也未免言之过早
: 最后,我们看一下 R 作者对 A 作者重跑资料分析的回应:
: 1. A 作者纳入的是该时点对于小孩留级情况未知的家庭
: 2. A 作者纳入了收养流程不清的家庭
: 3. 家庭状况动荡本来就会影响儿童学业
: 总而言之,A 作者批评 R 作者的问题自己也差不多都犯了,甚至前文批评 R 作者的内
: 容,到了结论出现大转弯
: 加上之前提的,取样问题没有解释合理性;在表三明明做出各种家庭组成的毕业率,却
: 放弃在此比较差异性,另外用了更不直观、小样本数更易受影响的胜算比来解释
: 应当可以合理宣称:作者的统计数据或许没有问题,但是解释手法十分令人起疑
: 最后的最后是对读了星闪这么多文章的心得:你夏林清喔
这边先感谢网友认真整理国外资料
正好前天我也从一位网友得知台湾法务部在今年4/30~~5/8至德国与法国考查民事结合
的研究报告如下: https://goo.gl/wYanqu PDF档案自行下载共78页
发布在8/8号父亲节当天....当初有多少人知道这份报告满好奇的
对于有耐心的人会仔细看法再做分明......当然恐同酸民也可以不看先嘘
里面内容在在第38、39页有提到........
因为德国同性伴侣法是特定时空脉络回应保守派势力下所妥协的产物,但文化实践的结果
证实与婚姻无太大差别,文化实践的结果后来证与婚姻无太大差别。如要走德国路
那就必须再一次经历逐步且缓慢地在各个关联领域作法制上的调整,民众对此议题有共识
一步到位无论是政策上或技术上,都是比较好的选择。
而在51~53页也提到关于同志家庭可能诱发孩童变成同性恋是没有任何科学证据也欠缺
论理基础,同性家庭的子女与一般家庭无异
里面内容丰富,虽然知道台湾走民事结合问题多多,看在法务部是有认真去研究上
给予肯定一下,在33页中也提到反对者经常喜欢把同性婚姻/同性伴侣不是人权说法
或者拿孩童、宗教自由当反对理由,只能说全世界的护家盟的手段87%雷同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0-06 11:09:00
讲了这么多天了还在讲喔 护家萌洗洗睡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0-06 11:13:00
重申德国法律 未婚单身本来就可以领养了护家盟几个免洗帐号在这宣传好几年错误资讯了像startwinkle一直说"德国伴侣制同性恋不准领养小孩"他说了两三年 到2015年才被踢爆完全错误 现在不敢说了
作者: ioupoiu (他妈的恶心甲)   2016-10-06 11:17:00
护甲盟洗洗睡 这里是台湾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0-06 11:19:00
另外 不光看德国 其实欧洲走民事结合的国家 最后还是走到了同婚制度 殊途同归 例如丹麦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6-10-06 11:20:00
说那么多 台湾单身还是无法领养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0-06 11:20:00
德国只是迟早的事情 德国走过太多最高法院判例 目前判例都说得很明白 实质权利将完全相同只剩下名称不是婚姻而已
作者: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16-10-06 11:21:00
第几天了?连我都想嘘,神烦…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0-06 11:22:00
最有趣的是8卦版的恐同id之前最爱吹捧的就是德国制了
楼主: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6-10-06 11:22:00
台湾单身可领养哦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0-06 11:23:00
这报告的建议超奇怪,好像前面的内容都不考虑。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0-06 11:23:00
被踢爆之后 恐同id就不怎么吹捧德国制了 好有趣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0-06 11:24:00
以台湾宪法,先走伴侣法最后还是得回到民法,多此一举
楼主: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6-10-06 11:25:00
po这份资料用意只在资讯透明化 ,要嘘文无妨
作者: kayamoli ( )   2016-10-06 11:27:00
民法直接修修就好的事 就是有人为了自己不喜欢硬要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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