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旅游卡的16000元,其实是不休假奖金而来,并不是福利
,也不是什么三节奖金。
公务员的休假,其实就是劳工的特休(劳动基准法第38条),
依据劳动基准法第40条第1项、第41条规定,在休假期间内,
工资应加倍发给,公务员也一样。
为什么很多公务员希望废除国旅卡制度?不讲别的,单就金
额来说,原本每天不休假奖金的金额是时薪(本俸加加给/
240)X8小时,以我当年初任委三本一公务员的时薪约170元
计算,每天是1360元,14天是19040元;去年辞职前荐八本二
的时薪约360元,每天是2880元,14天是40320元。
而强制休假14天给的是多少?16000元,不但强制你要去刷卡
用掉,还限制能刷的项目,手机、电器都是不能买的,也不
能存起来,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知道要选那一个。
所以,每次行政院说要续办什么国旅卡,说的好像是给公务
员多大的福利,就觉得很好笑。
乡民要求废除国旅卡制度,我相信公务员应该都会蛮支持的?
要废除不休假加班费?那劳动基准法第40条第1项、第41条规
定要不要一起废一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