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学生为了手机打老师 生教组长右胸骨折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游明金/宜兰报导]都是手机惹的祸!教师节前夕,爆发学生殴师冲突;宜兰县某
国中3年级一名学生,不满手机被没收保管,竟动手殴打吴姓生教组长,造成右胸封闭性
骨折。事后,学生报警自首“打老师”,由家长带回管教一星期;吴说,如果孩子能真心
悔改,愿给机会不提告,但必须再作观察与辅导,目前保留法律追诉权。
这起事件发生在20日,某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午休时放在教室充电;依据该校移动电话使
用规范,学生带手机到校必须申请,同时限紧急需要使用。该学生未申请违反使用规定,
导师将手机没收交给学务处吴姓组长保管。
学生不爽手机被没收,到学务处要拿回手机,吴姓组长不在办公室;学生竟擅自打开抽屉
取回,其他老师制止未获理会;要离去时,在学务处门口遇到巡堂回来的吴。学生咆哮质
问吴“你为什么没收我手机?”吴姓组长说明,未经申请携带或使用手机,是违反规定的
,代为保管有什么不对?
学生无法接受,一言不合竟挥拳殴打组长。吴见状,立即将学生抱住,两人肢体冲突,相
互推挤拉扯,吴姓组长衣服都被扯破,身上挨了好几拳,最后双双倒地;办公室附近就是
三年级教室,很多老师与学生目击经过,吓得尖声大叫,后来被其他老师与学生拉开。
学生情绪平复之后,主动打电话报警向警方自首“打老师”;吴姓组长到医院验伤,右胸
有封闭性骨折,胸骨有裂痕,右手有多处抓伤。家长接获通知赶来学校,带着孩子频频向
老师道歉,希望获得原谅。
“我是觉得孩子有悔意,在道歉时,头一直低低的,觉得惭愧。”吴姓组长右胸疼痛,因
公伤假在家休养,他说,这孩子情绪易怒,脾气来了常失控,事后平静下来有表达道歉之
意,如果能真心悔改,愿给机会不提告,孩子有些状况,学校一直很关心,下周就要毕业
旅行,希望孩子也能参加。
该校校长则表示,学校会对孩子加强辅导,不希望受到伤害,但也希望给点警惕,老师指
导学生无辜受伤,总要有个交代,她希望家长带着孩子,到校长室对老师道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34285
5.备注:
又是新...疑?
作者:
moneyyes (张学友演唱会的票多难买)
2016-09-23 10:47:00楼上有看全文?????? 打人就对???????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6-09-23 10:48:00现在老师这样弱哦?以前都抓学生去闭门教育的
作者:
cyh0811 (yoyo)
2016-09-23 10:48:00M大以后最好老师都不用管你的孩子,随便他....
别对国中生耍威风比较好 尤其是生教训导这种的很容易招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9-23 10:48:00还是吉一吉匕较好啦,不要到时候身体不适的时候花了很多钱在吃药救身体
作者:
oopalmoo (PTT坏了500收)
2016-09-23 10:49:00非本国事务
作者:
myloso (讨厌囉嗦)
2016-09-23 10:49:00暂时保管
作者:
piece1 (...)
2016-09-23 10:50:00告一告才会乖啦!屁孩小时不处理..长大也是捡角!
作者:
f124 (....)
2016-09-23 10:51:00直接告强盗+杀人未遂 让感化院去教她不就好了...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6-09-23 10:52:00推文里果然出现未来的恐龙家长了
作者:
tinlans ( )
2016-09-23 10:53:00没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6-09-23 10:54:00那有保留法律追溯权这东西,没法学素养
作者:
weijunW (伪君某W)
2016-09-23 10:55:00师生校内事务会主动报警...学生背后有人下指导棋吗?
这感觉以后应该修法改成公诉罪要将学生东西没收 也要有法源依据 才能真的没收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儿)
2016-09-23 10:56:00早就没用没收这词了,都叫代为保管 放学就会还
作者:
k88888g (超Q围巾蜥蜴)
2016-09-23 10:58:00这屁孩该被扁过才能知到凡事不是暴力可以解决
作者: Geomates (喔喔喔喔啪~~~) 2016-09-23 10:58:00
以后大概是~明哲保身~眼不见为净~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9-23 10:59:00
本来就不能没收 但是可以代为保管先去查查什么叫代为保管吧 不要什么都混为一谈
作者: Geomates (喔喔喔喔啪~~~) 2016-09-23 11:00:00
???纳闷??这件事关政党啥事???
作者:
tokeep (巴尔的摩根费里曼)
2016-09-23 11:00:00学校不敢告就说,还保留追诉权勒,笑死人了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6-09-23 11:00:00原来kmt有在开学授课啊!XD
小时候习惯被老师抢 长大自然会习惯被官员抢你想教你小孩遇事不反抗 强奸腿还要张开 请便。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9-23 11:02:00
寄托契约或无因管理 查一下很难吗
你知道寄托或无因要经过学生本人或家长的同意吗 呵这要成立不是你随便定个规定就算的。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6-09-23 11:05:00学校都会让家长签同意书啊学生想干嘛就干嘛,那还上学做什么?
学生上课是学习知识 而不是学习奴性。想学奴性 长大后你让你小孩签下去更快
作者:
Leeng (Leeng)
2016-09-23 11:07:00学生不错 国中就觉醒了 有法治观念应该算公民不服从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9-23 11:08:00
"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第30条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6-09-23 11:08:00学知识不必学习团体活动?想干嘛就干嘛????去补习班就好了
M大你知道学校在开学都会要求家长签手机同意书吗??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6-09-23 11:09:00学习知识咕狗图书馆就可以了。在家自学就好,不要出来害人
作者: yamhome 2016-09-23 11:09:00
学校会订3C产品使用规范请学生和家长遵守,保管应无过失
不是不给带~是不要上课拿来~拿出来就请家长放学来领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9-23 11:10:00
早就有订立规则了 还需要经过你同意吗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6-09-23 11:10:00管理手机不只台湾学校,美国日本各国都在管,扯奴性真搞笑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12:00辅导管教的母法和依据都很清楚啦 拜托不要再跳针了
作者:
indoly 2016-09-23 11:13:00现在很多家长都觉得带手机到学校没怎样,下课玩手机也ok的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9-23 11:13:00
快上阿 我等著看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13:00没有母法规则会这样定 早就有人权团体带律师来告过了
强盗的构成要件要有不法所有之意图,楼上说正当防卫的,这样回答可以吗?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14:00这个东西很敏感 教育部研习已经讲到烂掉了 你腿很久了
作者: jeff0812 (jeffer) 2016-09-23 11:14:00
只有我觉得知道学校有相关规定还直接放教室充电超好笑的吗?知道自己违反规定还不低调?都要先申请的话我不信学生不知道规范啦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16:00以前的没收 不还你 是违法的 这点也释义过了但是现行的作法已经和法界取得共识 你说的他们都讲过但是最后还是被说服了 因为教育部也请了律师来帮忙
作者:
indoly 2016-09-23 11:17:00很多家长还怪老师跟不上时代,观念古板。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19:00最后大家找了一个折衷的办法 就是现在法规写的可以逼家长来领回 你不来我就交给警察单位(最衰~~~然后东西绝对不能坏 所以现在小心一点的就是锁起来钥匙另外报管(给学生也没差 反正里面是的你手机 等家长来当着家长的面打开 免得学生会赖 是老师弄坏的 开始卢这个真的不用跳针了啦 该跳的人本都先帮你跳完了搞得现在流程超完备DER~~ 根本就是可达鸭式的SOP喔~~
身为生教组长 好歹也练个防身术吧@@第一招 穿手制腕 至少要会这招
作者: ozakiinptt 2016-09-23 11:26:00
这种咖 长大都是巴加酒
防御性教育阿 不错 那以后遇到 至少要让一审走完才对得起这么有效的SOP阿。
作者:
kyleptt (kyleptt)
2016-09-23 11:29:00保管手机就打到胸骨折......这孩子以后不会一冲动就闹出人命吗…?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31:00这个情形老师被打到胸骨骨折是最好的情况啦XDDD你学防身 学生一个不小心手腕扭伤 颗颗 就什么都是对的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16-09-23 11:41:00
Morrislakbay 为反对而反对 法源依据都有了 你到底在跳针什么
作者:
kenay (笨蛋)
2016-09-23 11:44:00那请问Morrislakbay 直接开老师的抽屉拿回自己的东西该怎算
法源依据是民事契约 那自然有没签的状况为反对而反对? 没必要,照着程序跑完就是了。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52:00没错~~!!很多学生都会觉得那我不签就好了~~~不是吗??事实并不是 就像你闯红灯 你不能说你不知道 所以免罚
作者:
SnakeO (ha)
2016-09-23 11:52:00台湾教育现场难以管教学生,就是太多M大这种似是而非的想法老师在学校是代家长管理学生的生活和课业,家长在家里可以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53:00这点律师来研习的时候也有强调 这不算民事契约的规则
作者:
SnakeO (ha)
2016-09-23 11:53:00限制未成年学生使用电脑的时间和手机,学校老师只是代家长做限制的动作,而且放学就会还他,根本没什么法律问题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54:00简单来说就像拖吊 我违停你凭什么拖我 我又没签约???
作者:
SnakeO (ha)
2016-09-23 11:54:00就是太多这种自以为站在学生和人权角度思考,其实根本思虑不周的"教育专家"在那边乱,台湾教育才会变成现在这种形状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55:00学校的辅导管教基本就照教育基本法或国民教育法去订教育基本法的法源依据很清楚 就是宪法 这些都很完备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56:00所以辅导管教办法的每一条都讲到烂掉了 这大概是最严谨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57:00一条规则 学校加订使用规范 基本只是锦上添花判例上次研习给超多的啦~~手册不再手边 GOOGLE也有喔~另外学校发生的事大多不用上法院 校内解决为主如果家长真的要告 学校通常都会引教育部的通报资料左证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1:59:00他的观点就是很死的去按流程走 有照着走基本都告不成
作者: MORIH 2016-09-23 11:59:00
某人是被没收太多次 现在崩溃了吗……
作者:
yujin28 (初心者2.0)
2016-09-23 12:00:00有人可能读书时被迫害很深喔
作者:
als60907 (喔~錢掉了)
2016-09-23 12:01:00我有说他不算是民事契约喔~比较像交通的罚则但是缠讼是无庸置疑的 可以打很久基本都是从学校的申诉会出发 到教育部的申诉会再来才是法院 告不赢还可以告监察院 3~5年跑不掉~~所以法院通常都会先发给教育部申诉会去判 不爽在上去~